琉璃光傳統醫學論壇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133|回复: 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心上莲花:现代社会杀业报应四则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6-8-12 18:22: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http://blog.sina.com.cn/s/blog_ad8578440102wpfj.html



作者:心上莲花群/漂泊的云

  
记得那还是我十一二岁的时候,我家刚搬到一个新的地方。在我家的后面,是一个化工厂宿舍住宅区。在这个住宅区里有一个姓王的人,那还是八几年的时候,他有一支气枪(当时气枪是可以随便购买的),而且打枪很准。我记得他特别喜欢打麻雀,经常看见他身上背着一大串子死麻雀回家。那时我们小孩儿看见他背的麻雀,都非常的羡慕他,都说他是个神枪手。他一年一年的打着麻雀,不知打了多少。
   
俗话说:祸福无门,惟人自召。后来,他的妻子身体就不好了,几个孩子也麻烦不断。大儿子中学没毕业,就学着在火车上拎包偷窃。他儿子十九岁那年,爷俩在家喝酒,喝着喝着爷俩就干起来了。老王用枪托砸他儿子,一失手就把他孩子打死了。又过了两年,老王的妻子去世了,隔了一两个月老王也跟着去世了,老王死时也就五十多点吧。家里就剩下他的小儿子了,那时他的小儿子也就十三四岁吧,一个人孤苦伶仃的。
   
他的小儿子十九岁就结婚了,生了个男孩。在他孩子一岁的时候,也就是他二十一岁那年,正月初一那天出事了。他得知媳妇在外边有男人了,挺憋气的。那天他到姐姐家去吃饭,喝完酒又喝了农药。喝完农药就跟他姐姐说;“我喝农药了”。他姐姐以为他弟弟喝酒喝多了,胡说八道呢,就骂他:“大过年的别胡说,去炕上躺着去”。他也真就去躺着了,也就真死了。老王家只剩下孤儿寡母了。正应了《地藏经》里说的打杀雀鸟的报应。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2#
 楼主| 发表于 2016-8-12 18:22:52 | 只看该作者

作者:吾意东来



大启是杀牛的,我们当地市场上那家最大、最红火的牛肉铺就是他开的。最大最红火的另一层意思很明显,那就是杀牛最多!
   
大启长得人高马大的,杀牛技术特别好,据说他自己一个人就能放倒一头壮牛。大启的另一个长处是人缘特好,虽是一介白衣,但他和一些中层领导干部混得特别熟,财上大方,很会笼络人心。
   
凭借自己的好人缘,大启把自己19岁的儿子弄进了交警队当了一名协勤。协勤在如今不算什么,但在那年头,他儿子初中都没毕业,能进这种权力部门,不能不说是他家祖坟上的青烟冒得高!
   
我和大启没什么交往,印象最深的是八十年代末期上游水库泄洪的时候去过他的牛场,当时我尚在读高中。大启位于河畔的牛场被水冲垮了,有八头肉牛被冲走了,损失惨重,心疼得大启半年没再动牛刀。奇怪的是位于河畔的其他几家企业,全都安然无恙。当时他将杀牛场设在河边,原意是屠宰出的污秽之物倾倒着方便,哪成想被水冲起来也方便。
   
2005年9月,县高速引路附近发生一起车祸,一辆拉钢筋的拖拉机在拐弯时,撞上了交警队一部值勤的面包车,车右侧的协勤当场死亡,死时年仅24岁——死的是大启的宝贝儿子。大启闻讯赶到时,发现儿子的头被撞掉了,只有一根筋连接着。胸前还被钢筋穿了两个大洞,好像被牛犄角顶过一般。那时他儿子才结婚不久,刚生了个女儿。
   
在处理后事时,公安上的领导犯了难——大启儿子非正式编制,难以认定是因公殉职,因而赔偿金不能由财政拨付。最后多方筹措资金,才补偿了12万元丧葬费用。其实无论钱多少,都难以买回那条曾经鲜活的生命了!大启经受此次打击后一蹶不振,将牛肉铺盘给自己的兄弟后,和妻子一起去了南方。
3#
 楼主| 发表于 2016-8-12 18:23:16 | 只看该作者

作者:心上莲花群/Monica



我觉得自己的故事,真的就像《地藏经》里面写的那般。我爱吃动物的头部,专食动物的脑子,或者鸭子或者兔子,不知吃了多少。后来我得病了,刚好就是脑动脉狭窄,终究还是因果啊。从那以后我再也不吃动物的头部了,肉也少吃了。
   
我觉得我自身的这番经历,也算是现实中的因果了。
4#
 楼主| 发表于 2016-8-12 18:23:38 | 只看该作者

作者:清/章穆



以下是清代医家章穆所编撰《调疾饮食辩》医案中所记载的一件轶事,原文是古文,大意翻译如下:
   
邻县万年乡有位姓王的猎户,打猎的枪法很准,简直可以说弹无虚发。一天他用鸟铳打鸟时,枪哑火了,火绳也灭了。这时他看到不远处有人在地里干活,就走过去聊天。他靠着枪,正说话时,“枪忽的轰然一发,枪子从右耳根入左脑”,右耳枪子进去的地方只有一个锥眼大的孔,右脑出去的地方,炸开一个酒盏大的洞。王猎户应声倒地,双手乱抓,把地上的泥土都刨成了一个大坑,手指抓到见骨,指甲也扒掉了,血流满地,“阅数十刻乃死”,在地上抓了几个小时才死。
   
凡被枪子横贯头部的人,都会应声而亡,唯独此人“延数十刻之久”。临死还受尽这种非人的折磨,估计是平时快意于杀生的果报吧。


心上莲花点评:
   
每次对这样果报惨烈的事例,记录下来时,总是令人笔下沉重。生命是一切的基础,没有了生命就没有了一切。所以杀生的后果,也就特别严重。大部分人都知道有因果的说法,但没几个人当真。在对生命的漠视中,总是有这样那样貌似振振有辞的理由,轻率地剥夺众生的生命。只是在因果中,加之于人的每一点一滴,最后都要自己一一承受;杀害别人的每一刀,最终都会回到自己身上。常人畏果,智者畏因。从当下放下屠刀、悲悯一切,才是平安喜乐的源头。

5#
发表于 2016-8-12 20:41:05 | 只看该作者
{:em (24):}{:em (0):}{:em (18):}{:em (18):}{:em (18):}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访问|Archiver|琉璃光傳統醫學論壇 ( 京ICP备10003003号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GMT+8, 2024-11-23 21:09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