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松龄在不厌其烦地讲述放生行为的同时,也极力渲染放生后琴瑟和谐的景象,这种对放生后的情景描述往往是蒲松龄着墨最甚之处,无论是基于何种原因的放生,往往有一段深情绵渺的结果表述。如《小翠》中放生只是蒲松龄一笔带过的引子,重点展开铺叙的则是因放生带来的一系列报恩事件:小翠代母报恩下嫁恩人痴呆之子,并为之疗疾,为其家去祸。类似的篇章还有《西湖主》、《八大王》、《小梅》、《花姑子》等。《诗经·卫风·木瓜》云:“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踞。匪报也,永以为好也。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匪报也,永以为好也。”《聊斋》放生回报是投桃报李、互示友好的表示,是“行善不以为名而名从之;名不与利期而利归之;利不与争期而争及之。”利义关系的诠释与注脚,也是“人生业果,饮啄必报”善恶果报观念的积极反馈。
“人在他们的存在中和其他存在者相遭遇,命中注定要把自己的存在作为一个问题来面对,因此,他们在所做的各种事情中就和存在有双重的关联。”蒲松龄从“绽出之生存”、生命之存在出发,立足深度的生命意识与广阔的生态视野,展现了放生主题多重的文化境域与深度的人文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