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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民间及宗教界的慈善公益事业 是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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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7 14:17: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场火灾,让国内外的目光聚焦于河南兰考。回首中国宗教界,据不完全统计,基督教教会开办的孤儿院也收养了数千名残婴弃婴,而且相当成功,值得肯定、推介及进一步支持。其实做慈善如照顾弃婴残婴是教会的优良传统,教会拥有丰富的专业经验。从30多年前开始,一批中国修女就已经开始收养弃婴和残婴,开办孤儿院,形成了一定的规模,救助了一批孩子,为当地社会和地方政府排忧解难。这些孤儿院主要分布在河北、山西、陕西、河南、山东、福建、吉林和北京等地。
然而,这些孤儿院总是面临这样或那样的障碍。“壹基金海洋天堂项目”在内地设有“内地脑瘫学习网络”这一执行机构。据其发起和负责人之一王清芬修女介绍,从已参加项目培训的18家基督宗教教会所属孤儿院来看,这些孤儿院大约收养了1500多名孤残弃婴。其中,天主教15家,基督教3家,但只有2家获得注册,1家获得过有关部门的批准。没有注册登记的残婴院,约有2/3的残婴都上了户口,享受了低保和农村合作医疗待遇。这些孩子在孤儿院幸福成长,接受了公民的义务教育,有的上了大学、中学,有的已经成家立业,步入了社会。但是,还有1/3(大约500名)的孩子还没上户口,急需关注解决。陕西凤翔县南六冢若瑟孤儿院就是这样一家没有名分的孤儿院。
若瑟孤儿院由陕西耶稣圣心方济传教修女会于10年前创办管理。孤儿院收养了30个残婴。其中,17名在院护理,9名被教友家庭领养,只有4名在领养家庭上了户口,其余的孩子都没有户口,也无法享受农村低保和医保。更为值得一提的是,1月10日,兰考事件后的第6天,当地数个部门要求修女们在两三天内将孩子们都送到宝鸡市儿童福利院,然后再办理收养手续,被修女们拒绝,收养家庭更是拒绝把孩子送到福利院。
其实,修女们担心的并不是福利院条件的好坏,而是孩子们能不能享受到家庭般的温暖照顾。笔者认为,妥善的解决办法是要根据民政部的最新通知,将该孤儿院转型为合办模式或接受委托形式继续由修女抚养,民政部门履行监护责任,尽快给孩子们上户口。这样,既减少了政府的财政支出,孩子们也可以快乐地生活在其熟悉的温馨之家。希望当地政府理解民政部的新规定和孩子们的成长需要,人性化执法,妥善解决问题。
宗教信仰本身就有治愈社会创伤、缓解社会紧张关系和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有信仰背景的公益慈善事业在化解社会矛盾之中更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正如圣经中所说,“施比受更有福”,在给予和接受爱心的同时,双方都会受到祝福,心灵获得慰藉,起到良性循环的作用。
现代意义上的公益慈善事业,如基金会、民办非盈利组织、志愿者服务等,其发展均与宗教有关,要么起源于宗教,要么深受宗教的影响。“宗教乃慈善之母”道出了宗教与慈善的密切关系——宗教曾深刻地影响了人类社会的公益慈善观念的产生和发展,是慈善的原动力。
然而,当今中国,宗教及其慈善事业所起到的这种特殊作用还很微乎其微,为宗教界提供的相应的服务机会和平台还很小很少。
兰考事件暴露了长期以来政府对孤残弃婴救助体系存在的漏洞和当前民政部门收养制度的严重缺陷。其实,在目前我国儿童福利制度和收养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主管部门应尊重民间收养行为。与其指责和批评,相互推诿埋怨,仅仅限于理论讨论“规范民间收养”,不如实事求是地去承认或接受民间收养的现实,心怀感恩,关心和支持民间收养者,尤其宗教团体多年来对弱势群体的服务。协助其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纳入民政扶持的范围,着力改善其条件,使其逐步完善和规范。只有这样,才能改变中国社会的民间收养现状,不使孤残弃婴成为另一场灾难的牺牲品。来源:《中国民族报》 作者:张士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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