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堕胎手术堪称世界上最残忍的手术。但在当代中国,人工流产却早已成为一种常见的社会现象。据国家人口计生委科学技术研究所2012年最新数据显示:我国每年人流数量高达1,300万,更可怕的是,堕胎人群正呈现低龄化趋势,未成年手术患者比例已达到40—50%。在许多人眼中,堕胎不过是避孕失败的必要措施。他们从未想过,这些骇人听闻的数字的背后隐藏的是血腥的杀戮。
从医学角度分析,堕胎对母体有着不可逆转的伤害。因为在整个手术过程中,医生无法透视子宫内部情况,只能凭借临床经验进行操作。刮宫过浅,留有残余物,会造成二次手术;刮宫过深,破坏子宫内膜,会造成不孕不育。而堕胎手术的后遗症则会终生伴随这些堕胎妇女。她们不同程度地患各种妇科疾病,并伴有腰酸腹痛,疲劳无力,体质下降等症状。而且堕胎手术还会严重影响堕胎妇女的心理健康。据各国科学家研究表明,堕过胎的妇女更易罹患抑郁症等心理疾病,她们的意外死亡率(自杀、车祸、被杀等)高于未堕胎妇女数倍。
遗憾的是,许多人缺少对堕胎的正确认识,他们认为未出生的胎儿并不能被视为生命,堕胎行为也不过是出于无奈。甚至有些人说,选择堕胎是行使公民的自由权。但是在没有征得胎儿允许的情况下就把他们带到这个世上,有谁征求过胎儿的意愿?而这些崭新的生命被扼杀,又有谁考虑过他们的人权?
对比中国古代,人们关于堕胎的观点实在是大相径庭。先民受儒家思想蒙化,深信天人感应之说,认为上天有好生之德,所以国家提倡重生之德政。人们普遍将子息繁盛视为人生一大幸事,并将堕胎视为有悖天理的杀生行为。
在西方国家,堕胎也同样被视为谋杀。因为依据基督教的教义,胎儿虽未出生,却已具有灵魂与生命,他们的生命权由上帝赋予,人类不能决定他们的生死。所以西方国家普遍以立法形式禁止堕胎,如果孕妇要求堕胎,必须通过各种法律程序的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