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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经新注』释“大乘正宗分第三”(唐思鹏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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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13 12:19: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佛告须菩提:诸菩萨摩诃萨①应如是降伏其心, 所有一切众生之类, 若卵生②、 若胎生③、若湿生④、若化生⑤、若有色⑥、若无色⑦、 若有想⑧、 若无想⑨、若非有想非无想⑩,我皆令入无余涅盘而灭度之;如是灭度无量无数无边众生,实无众生得灭度者。何以故?须菩提!若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非菩萨。

  1。“诸菩萨摩诃萨”:诸菩萨指一切菩萨,如资粮、加行、见道、修道四位菩萨,皆是诸菩萨一词所摄。摩诃萨,汉译大菩萨,因摩诃是大的意义。古人指摩诃萨为见道以后的菩萨或指八地以上远离了分段生死的菩萨。依笔者浅见,此处所说的摩诃萨主要应指已成无上大觉而后倒驾慈航的大菩萨,如观自在菩萨和文殊师利法王子等,前为正法明如来的化身,后为龙种上佛所示现,此二均已成佛,故不同于见道、修道二位的菩萨,理应称为摩诃萨。若把见道、修道二位菩萨称为摩诃萨,则不能区分倒驾慈航的菩萨与彼位菩萨的差别了。因此,诸菩萨三字,实则包括了见道前的凡位菩萨和见道后的圣位菩萨,不然,则不得名为“诸菩萨”了。那么,既然如此,而又别立摩诃萨一名,实有其一定道理的。

  2。“卵生”:主要属扁毛动物,由卵而生。

  3。“胎生”:即哺乳动物,从母胎而产。

  4。“湿生”:不籍父母作增上,只待湿气为缘而得变生。

  5。“化生”:此有二类:①有情已死之后,未生之前,当中阶段的中阴身或中有身,佛陀称为化生。②大善大恶的有情是化生,如极乐世界的众生由莲花化生,色界有情由世间不动业作增上而化生,欲界六欲天的有情由上等十善业作增上而化生,地狱有情由上等十恶业作增上而化生。总之,化生有情皆以阿赖耶识中地、水、火、风四大潜能为因缘,以善、恶、不动诸业为增上缘,因缘具足,赖耶顿现一像,此时便有化生有情生起,这就是化生与胎、卵、湿三生在待缘上的差异。

  6。“有色”:指色界众生,虽此界众生为世间定业所感,无有鼻、舌二识,但根身、器界的色相尚存,故名有色。

  7。“无色”:指无色界众生,此界众生虽亦为世间定业所感,但根身、器界的粗大色相不复存在,故名无色。

  8。“有想”:指有分别思维的有想众生,故名有想。(三界九地中除无想天外,其余界地有情,属于有想。)

      9。“无想”:指无有分别思维的无想众生,故名无想。(三界九地中无想天的众生,皆属无想。)

      10。“非有想非无想”:指无色界非想非非想处天的众生。因此界众生无有下地粗想之烦恼,故曰非有想,又曰非想;非无细想之烦恼,故曰非无想,又曰非非想。两相结合,即是非有想非无想。

  11。“无余涅盘”:此对有余依涅盘而言。涅盘有四:①自性涅盘:一切诸法无始时来皆属缘生,自性本空,清净无相,寂然不动,亦无实在的生灭可得,是名自性涅盘。②由无漏智慧简择诸法性相,断灭烦恼业障,永离世间生死等苦,但前业所感世间最后有漏之身尚存,是名有余依涅盘。③由无漏智既断世间生死苦因,又断世间生死苦果,永出三界,是名无余依涅盘。④由大智大悲二力,断灭烦恼所知二障,一方面广度众生,不住涅盘,一方面又念念无着,不住世间;不取不舍,不增不减,心常安住在自在解脱的无碍境中,是名无住大涅盘。《摄大乘论·彼果断分》无着菩萨云:“由是于生死,非舍非不舍;亦即于涅盘,非得非不得。”这就是无住涅盘的真实写照。

  12。“灭度”:灭谓断灭烦恼,度谓度脱苦厄。灭度者意指证得有余依无余依二涅盘。

  13。“实无众生”:意指无有实在的众生。实无众生得灭度者的“实”字用得很妙。菩萨度众生若认为有实在的众生可度,即是增益的我法二执,若认为无有众生可度,即属损减的我法二执,有此增益损减二执,皆与中道不相符合。因此,如幻的众生是有,真实的众生是无,既要远离常边,又要远离断边,这样才能行于中道。所以《维摩诘经》云:以如幻的人,说如幻的法,度如幻的众生。即是此处所说“实无众生得灭度者”的度而不度之义。

  14。“我相”:即有自性、受者、作者三种我执相,故名我相。

  15。“人相”:即有实在的人执相,故名人相。

  16。“众生相”:即有实在的众生执相,故名众生相。

  17。“寿者相”:认为证得涅盘的圣人,寿命穷未来际存在,有此执着,便属寿者相。

  玄奘法师翻《能断金刚般若波罗蜜多经》中云:“善现!若有有情如来度者,如来即应有其我执,有有情执,有命者执,有士夫执,有补特伽罗等执”,是故不应有其诸执。诸执即诸相,相有三种:1、缘生事相,亦即依他起相,此相如水月镜花,梦幻泡影,是假非实;2、遍计所执相,此是迷依他而生的执着相,其相如龟毛兔角,体相全空,是空非有;3、圆成实相,亦即诸法的真实相,此相如太虚空,清净无染,是真非空。如是三相中,依圆是有,而不能否认,若否认事理的存在,便堕断灭的损减执着中;反之,若固执依圆是实有者,仍不达诸法事理的真实相,亦堕真常的增益执着中。有此增损两方面的执着,皆与非有非空的中道实相不相符合。因此,学佛者在修行用功上应以除掉内心里的遍计所执相为主,而不是去掉依、圆的事理相。此理微妙,望学人善于掌握。

  问:上品须菩提问善男信女发菩提心,“云何应住?云何降伏其心?”两问题,为何佛陀不按须菩提所问问题的先后次序作答,而是先答“云何降伏其心”,后答“云何应住”,是何道理?

  答:依笔者浅见,主要显示了如下两点正理:

  1、《解深密经·分别瑜伽品》中慈氏问释迦牟尼佛“菩萨何依何住”时,佛陀答复云:“当知菩萨法假安立及不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愿为依为住”。从此段经语可以看出:学人心欲安住,必依大愿,也就是心以菩提大愿为依为住。那么,初学佛者,大愿未发,怎么谈得上心当如何安住呢?由此说明:真正的菩萨是要先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愿的。而本品佛陀答复须菩提应把一切众生度到无余依涅盘的彼岸去,同时又无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来降伏其心,实际上就是教导众生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愿,发愿也就是树一种上成无上佛道,下化无边众生的雄心壮志,也只有树立了一种菩提大愿的雄心壮志,才能降伏颠倒杂染的执着心。不然始终是为凡夫。这就说明发菩提大愿在菩萨修行中的重要性。从本品看:“所有一切众生之类……我皆令入无余涅盘而灭度之”,这就是发下化无边众生的大愿心;“如是灭度无量无数无边众生,实无众生得灭度者”,这就是发不取一相、具备大智的上成无上佛道的大愿心。因为欲成佛道,必先度生,欲度众生,必先发心,依于次第,方能成佛。以故《华严经》云:“因于众生,而起大悲;因于大悲,生菩提心;因菩提心,成等正觉。”该经又云:“初发菩提心,即成无上觉。”因此,发心首应发广度无边众生的心,就在度生的同时,远离我人等执着相,这样福慧双修,悲智等运,功行圆满,方能成就无上佛果。这就是佛陀教导众生降心必先度生离相的所以然,也是佛陀先答“云何降伏其心”的道理之所在。

  2、佛陀不依次第作答,显示了众生的心是颠倒的,不知道学佛先应降心,后才安住的道理,以故须菩提大悲,故意代表颠倒的众生而问。佛陀呢?具备了无倒的大智慧,常能无倒宣说微妙正法。这就说明众生常在颠倒中,而佛陀是远离了颠倒梦想的。从而更进一步说明了众生与佛恰好是在倒与无倒的差别上。因此,众生若欲成佛,必须具备大觉不迷的无倒智慧才行。《心经》云:“远离颠倒梦想,究竟涅盘。”《弥陀经》亦云:“是人终时,心不颠倒,即得往生阿弥陀佛极乐国土。”这就是佛陀不依次第作答,而以大智无倒宣说正法的另一道理之所在。

  具备上述两点,是为佛陀先答降心、次答住心在理论上的充分理由和依据,读者以为如何?

  另外,本品度生离相一段还显示了五点殊胜的义理:

  一、由小我到大我,由大我到无我:行菩萨道者首先应把坐标摆在度济无边众生的大我中去,以一切众生为我。就在度济众生的现实生活中观空、遣相、破执,来成就福慧,圆满佛果。如果学佛者只知由小我到大我,而不知由大我到无我,这就是“爱见大悲”的凡夫,终不得灭度解脱。如果学佛者只知由小我直到无我,而不知由大我再到无我,这就是但求自了,不愿度他的声闻独觉。因此,真正的学佛者一定是发平等大悲心,广度一切众生,以一切众生为我。《华严经》云:“一切众生而为树根,诸佛菩萨而为花果。”该经又云:“若诸菩萨以大悲水饶益众生,则能成就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是故菩提属于众生。若无众生,一切菩萨终不能成无上菩提。”这就是菩萨必先由小我到大我的所以然。但是菩萨虽度一切众生,而实无能度之人,亦实无所度的众生,内心清净,不取一相,以达无我;若心取相,则亦不能成就菩提。是故佛陀云:“若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非菩萨。”菩萨尚且不是,况能成佛。这就是虽到大我,后又必到无我的所以然。度生与离相两者结合,才是行真俗圆融、自觉觉他的菩萨道。

  二、从广度众生彻底解脱言:此是菩萨大雄无畏、积极有为而不舍世间现实生活,这种修行恰与佛教所说两大律中的因果律相符合,理实应属于法非空;从离我、人、众生、寿者四相言:此是菩萨内心清净,远离一切分别执着的出世境界,这种修行恰与佛教所说两大律中的无我律相符合,理实应属于法非有。两相结合,正好契合大乘佛法非有非空的中道正理。

  三、从广度众生彻底解脱言:此是于法不减,亦属不舍;从离我、人、众生、寿者四相言:此是于法不增,亦属不取。两者结合,正好显示了大乘佛法不增不减,不取不舍的中道正行。

  四、从广度众生彻底解脱言:此显菩萨异于小乘,而不住涅盘;从离我、人、众生、寿者四相言:此显菩萨异于凡夫而不住世间。两者结合,正好显示了大乘菩萨自在解脱,无住而住的无住大涅盘,也就是大乘佛法殊胜的中道正果。

  五、在广度一切众生中心行平等,观其如幻,而不执着,这就是本经佛陀所说:“是法平等,无有高下,是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大菩提与大涅盘同摄在中道正果之中)总之,菩萨应以出世不取的精神,干入世不舍的事业。所以真正的佛法是不舍弃一件世法,真正的菩萨是不放弃一个众生的。此段从教理言,教理在其中;从行果言,行果在其内。真俗双彰,不落空有,愿、行、悲、智,尽摄在内。因此,它是一切众生越度苦海的舟楫和津梁,谁有智者见此闻此而不恭敬读诵,信解受持呢?



摘自唐思鹏居士所著《<金刚般若波罗蜜经>新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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