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食得肉,云何清净?当用水洗《大般涅槃經》
尔时,迦葉复白佛言:“世尊,诸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因他而活,若乞食时得杂肉食,云何得食应清净法?”
佛言:“迦葉,当以水洗令与肉别,然后乃食。若其食器为肉所污,但使无味,听用无罪。若见食中多有肉者则不应受,一切现肉悉不应食,食者得罪。我今唱是断肉之制,若广说者即不可尽。涅槃时到,是故略说。是则名为能随问答。
-----《大般涅槃經》卷四
注解:
迦葉,当以水洗令与肉别,然后乃食
---佛陀的意思应该是,用水洗干净沾染肉食的素菜,然后吃素菜(肉边菜),而不是洗肉而食肉,因为很简单,既然允准吃肉,又何须洗之?结合下文之意,连食器上的肉味都要洗去才会无罪,可知并非是洗肉吃肉,而是洗去素菜上沾的肉食,然后吃素(肉边菜),才是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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