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以偉大的行為來清淨
所謂偉大的行為,主要是度化眾生,就是指無論自己的能力大小,皆
能心甘情願、全力以赴、勇往直前地投入到利益眾生的事業當中。雖
然身為凡夫,如果能實實在在、點點滴滴地去作,在利益眾生的同時
,也可以清淨自己的罪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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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佈施就是很好的清淨罪業之方,無論是財產佈施、法佈施,還
是無畏佈施,都能夠清淨犯失密乘戒的罪業。雖然在座的很多人不具
備為他人傳法的條件,但在放生的時候為所放眾生念誦咒語或者佛的
名號,也是一種法佈施。因為我們念咒的目的,不是為了從這些眾生
那裡得到任何回報,而完全是為了利益這些生命,所以沒有自私心,
這就是十分清淨的法佈施。佛在經書中講過,所有的佈施當中,最殊
勝、最上等的是無畏佈施;所有的持戒當中,最殊勝、最上等的是不
傷害眾生。所以,作為無畏佈施的放生,是十分有意義的。
除此之外,還有四種偉大事業,就是在沒有自私心、不是為了獲取利
潤、不帶有商業化成分的前提下,建立醫院,救護病人;修建學校,
宣傳佛法,或者教授作為佛法基礎的語言文字;設立佛事活動的道場
,用於公眾念佛共修;為他人提供閉關的場所,或者以飲食資具供養
閉關修行人等等,以上四種行為都屬於可以清淨罪業的偉大行為。
另外,修建佛塔、做小佛塔(即擦擦像)、做火供,磕頭、七支供等
等,也屬於偉大的行為之一。有一點值得注意的是,火供以及會供是
有很高要求的,必須具有一定的禪定以及生圓次第的能力。在所有前
提條件具備的情況下,作火供以及會供的確可以清淨很多罪障。但是
,目前很多地方比較流行的,僅僅是將很多食物堆積在一起,或者扔
到火中進行焚燒的所謂會供或火供,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會供和火供
,而只能算是一種已經變味的表面形式而已。
經書中還專門提到了放生,可見放生也是十分有力的懺罪之法。但是
,我們在放生的時候,千萬不要抱著為了清淨自己罪業的目的去放生
,而是要為了解決這些眾生臨時的痛苦(無畏佈施的目的)與究竟的
安樂(法佈施的目的),去積極放生。如果僅僅為了自己,雖然也有
一定功德,但因為動機不純正,反而會事倍功半、收效甚微。
釋迦牟尼佛從發心到成道之間,從來沒有考慮過自己的利益,一切的
所作所為,都是為了眾生去付出、去奉獻,但卻在利益眾生的同時,
也解決了自己的生老病死。
我們從無始以來到如今,從未考慮過眾生的利益,所有的言行,都是
為了自己的幸福,時至今日,仍然一無所獲,甚至連主宰自己上升下
墮的權力都無法掌握。由此可見,為滿足私欲所花費的功夫,根本沒
有任何價值。只有不考慮自己,單純是為了眾生而做的努力,才可以
圓滿地解決自己的問題。
另外,聽聞佛法也是偉大的行為之一。無論是否聽懂,只要坐在聽法
者的行列中聽聞甚深妙法,都具有很大功德。
同樣,為聽法的人提供聞法場所、住宿之地、生活資具;刻印經書,
這裡所說的經書,包括大小乘的所有經典;以及思維四諦、中觀等等
在內的佛理,都屬於偉大行為的範疇。
以上所介紹的清淨罪業方法,是甯瑪巴的一代高僧——榮森班智達將
密宗續部中所提及的相關內容彙集整理而成的。我只介紹了其中起點
不高、易於實施的部分,還有很多其他方法,就要求必須有生起次第
與圓滿次第的基礎,作為初學道的修行人,即使依樣畫葫蘆地去作,
也不一定會起到很好的效果,所以就暫時沒有為大家宣講。
在以上所介紹的方法中,菩提心修法與金剛薩埵修法,是很容易掌握
的,能否以此清淨自己的罪業,主要取決於自己的精進程度;空性修
法離我們還有一定的距離,但在加行圓滿之後,我們也可以慢慢地進
行嘗試;至於偉大的行為,雖然有些需要一定的經濟基礎,但也有不
需要錢就能做到的方法,所以不一定要以錢為前提,也就是說,能否
清淨罪業的關鍵,並不在於身外之物,而是取決於個人內在的修行。
特別是放生,我們每一年都有很多機會,大家也在積極地參與,如果
能夠調正發心,就一定能清淨從無始以來所積累的不可思議之罪障。
以上講了很多清淨罪業的方法,如果能將上述善法一一付諸實踐,當
然是絕佳之事,可是也不一定要全部都做,只要能夠將其中的一種方
法做得盡善盡美,就足以達到清淨所有罪業的效果。但只要是善事,
肯定是多多益善的,在可能的情況下,我們還是應當盡力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