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具足戒中,比丘戒约二百五十戒左右。其中「极重」的「戒,有四」(尼戒有八)。极重戒,是绝对不可犯的;犯了如树木的截了根一样,如人的断了头一样,也像作战的失败投降,为他方取得完全的胜利一样。犯了极重戒,在僧团中可说是死了。四重戒是:一、杀生,极重戒指「杀人」而说。这包括自己下手,或派人去杀,以及堕落胎儿等。这在五戒、十戒中,也一样是禁止的。二、「不与取」,就是窃盗,主要是财物的窃取。凡不经同意,存着窃取的心而取,无论用什么手段,都是。不过极重戒是有条件的,依佛的制度,凡窃取五钱以上的,就是犯重。这五钱,是什么钱呢?古今中外的币制不一,佛为什么这样制呢?因为当时的摩竭陀国法,凡窃取五钱以上的,就宣判死刑;所以佛就参照当时的国法,制定盗取五钱以上的犯重戒。这样,如犯不与取的,依当时当地的法律,凡应判死刑的就犯重,应该是合于佛意的。三、「淫行」:这是绝对禁止的,无论过去曾有过夫妻关系,或者人与畜生,凡发生性行为的,就使是极短的时间,也是犯重。但佛法并非理学家那样的重视皮肉的贞操,主要是因为心有欲意,心生快感。所以如遇到被迫的行淫,而心无欲乐意思的,仍是不犯。四、「大妄语」,是妄语中最严重的。如没有证悟的而自称证悟,没有神通的而自说有神通,或者妄说见神见鬼,诱惑信众。或者互相标榜,是贤是圣;或者故意的表示神秘,使人发生神圣的幻觉。这都是破坏佛教正法,毫无修学的诚意,最严重的恶行。犯了这四重戒,就「破」坏「失」去了「沙门」的体「性」,也就是失去了沙门──出家人的资格。沙门,是梵语,义译为勤息,是勤修道法,息除恶行的意思。如犯了这四重戒,虽然出家,已完全失去出家的资格了。
在佛制的僧团中,如有人犯重,就逐出僧团,取消他的出家资格。不但不是比丘,连沙弥也不是。犯重的,是会堕落的。不过,如犯淫而当下发觉,心生极大惭愧,恳求不离僧团的,仍许作沙弥,受持比丘戒。不过无论怎样,现生是不会得道成圣的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