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淫好色惨报最速
「佛说四十二章经」说:「爱欲之人,犹如执炬,逆风而行,必有烧手之患。」又说:「财色于人,人贪之不舍,譬如刃有蜜,不足一餐之美,小儿舐之,则有割舌之患。」
而古人自励的箴言中也有一句说道:「求名者,因好色欲而名必败;求利者,因好色欲而必丧利;居家者,因好色欲而家业必荒;为官者,因好色欲而官业必堕。」读之不禁令人引以为戒,
而吾观往昔之诸多人士,因犯邪淫而遭悲惨之报应者,亦屡见不鲜,兹赘述如下,以资证明因果不灭之法则:
(一)某××(姑隐姓名)少年得志,因营商突获暴利,不数年即成为暴发户。在饱暖思淫欲的心态下,登报征求女会计及女秘书,而且特别垂涎年轻貌美的女孩,其诱奸的方法是以高薪作饵或暗施迷药,被其利用权势奸污者均敢怒不敢言,恐扬丑于报端。不久这位仁兄忽患绝症而暴毙,故乡的乡亲父母皆谓:「天谴!」
(二)又吾尝认识某××(姑隐姓名)因服役时结交恶友,常到酒店等风化区嫖妓,此后即不能自拔。有人劝他戒掉此一恶习,以免有损阴德,他却不以为然的大发谬论说:「我出钱,她出肉,这是一种金钱交易,怎么可以说是损阴德呢?」
此君退伍后,因家业素丰,不数年间,竟结婚数次,也离婚数次,且均系女方主动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的,理由是:「男方不能人道」。因男方在服役时,感染梅毒太深,无法痊愈,以致于干纲不振,可见嫖妓也是损阴德的行为。
(三)近来听闻某人,身为地方最基层的人民公仆,坐领人民薪水,却不知谨守本分纪律,竟假藉职权之便,多次前往中部某家酒店,平白免费接受小姐色情招待,而犯下贪污、渎职、图利等罪而遭起诉,以致官司缠身。
以上举数例,以证明因果不昧的道理。
而今社会上,地下茶室、酒家、舞厅、马杀鸡...等色情场所比比皆是,其败坏社会善良风气甚剧,如稍一不慎,即易陷入其中而不自知,甚或无法自拔,而致身败名裂,家破人亡;如此不但影响自己,更将祸延子孙。能不戒哉!
常犯邪淫者,依佛经记载,得下列苦报:1、常虑被杀,2、夫妇不睦,3、恶增善减,4、妻子孤寡,5、财产日耗,6、恶事被疑,7、亲友诽谤,8、广结怨家,9、死入地狱,10、妻不贞良。
故古人亦云:「劝君莫借风流债,借得快来还得快,你要赖时他不赖。」
笔者因年岁愈长愈了悟,欲增长福慧,必须先断除邪淫,否则纵有李白之才,石崇之富,如不断除邪淫,势必影响一生的荣枯祸福,结局总是非常凄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