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璃光傳統醫學論壇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690|回复: 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共修预告】甲午年药王菩萨圣诞纪念日(2014.5.26)108遍药师佛号大共修活动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4-5-22 21:52: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两千五百多年前,大智文殊菩萨怜悯我等末法众生业障深重福德浅薄,向本师释迦牟尼佛请法,开启了殊胜的药师法门的因缘。

玉林国师曾说,修学佛法需要看自己的根机以及是否和所修法门相应。如果学佛人,心恋娑婆,对于功名利禄富贵荣华等还不能忘情,对于男女饮食等还不能厌离,那么就需要找出一条“不离欲钩,而成佛智”修行路,既可以满足自己这些所求,同时又不会因此被欲望牵引而颠倒迷失,而且还要在满足世间愿望的同时,于佛法修行中能“直至菩提,永不退转”。这条路就是药师法门。玉林国师以两句偈来概括,即“人间亦有扬州鹤,但泛如来功德船”。

净土宗第十三代祖印光法师,赞叹药师法门是“禅教律净之总持法门”,并开示“须知《药师》一经,及与佛号,并其神咒,即释迦药师,所得之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法。”

律宗祖师弘一法师,则认为药师法门有四大殊胜利益,即“维持世法”、“辅助戒律”、“决定生西”、“速得成佛”。

为庆祝甲午年药王菩萨圣诞纪念日,征得管理员和版主的同意与支持,地藏缘与大光明两家论坛的药师法门共修版将联合举办为期一日的药师法门共修活动。



本次共修的特色:
1.共修内容非常简单却又极其殊胜,只要持诵108遍“南无药师琉璃光如来”圣号即可。
药师法门的行持中,持佛名号是最重要的一个修法。持诵“南无药师琉璃光如来”圣号,其功德利益不可思议,略略而言,则有拔除一切业障,积聚无量功德,得受清净佛戒、维护戒体清净、远离邪师邪见、解脱病痛苦难、得遇明师善友、随愿得生净土、世间资财富足、一切所求如意、速证无上菩提等。

2.本次共修所得的佛号数目,将计入地藏缘药师法门共修版的“一亿遍药师佛圣号大共修”中。
也就是说,参加这次共修的人,都将会成为“一亿遍药师佛圣号大共修”中的一份子,虽只持诵108遍药师佛号,却是在共修一亿佛号。
一滴水汇入大海,互相增上,能获得的功德利益,不可思议。
截至2014.05.16, “一亿遍药师佛圣号大共修”已经完成92,201,766声


本次共修的具体安排
活动主题:
108遍药师佛号共修
活动内容:
持诵“南无药师琉璃光如来”圣号108遍
活动时间:
2014年5月26日(0:00~23:00)
参与资格:全面开放,只要能在活动时间内完成108遍药师佛号的有情,皆可参与本次共修。
注意事项:
1.可以替家人、朋友以及同修报名,但必须确定当事人能在活动时间内完成这108遍药师佛号的持诵。
2.已经在地藏缘论坛参加药师法门共修的同修,这108遍药师佛号需要另外持诵,即这108遍不要计入自己的报数帖中,以免重复。
3.为了便于统计和回向,报名时,请使用法名或是简单的中文昵称。
4.要求是持诵108遍药师佛号,但上报总数计入“一亿遍药师佛圣号大共修”时,是按每人100遍计,即有8遍是作为补阙圆满之用。



贤善成就,普愿吉祥
南无药师琉璃光如来


地藏缘药师法门共修版
大光明论坛药师法门共修版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2#
发表于 2014-5-23 09:04:14 | 只看该作者
{:em (9):}
报名参加
3#
发表于 2014-5-23 13:35:46 | 只看该作者
{:em (9):}
4#
发表于 2014-5-23 15:59:4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赏月 于 2014-5-26 09:00 编辑

南无药师琉璃光如来!
南无药师琉璃光如来!
南无药师琉璃光如来!
{:em (18):}{:em (18):}{:em (18):}

师兄们慈悲方便,三宝弟子常健报名参加!


5#
发表于 2014-5-25 16:20:31 | 只看该作者
北京弟子甲木清泉发愿在5月26日,念诵1080遍药师琉璃光如来圣号,并随喜参加亿遍圣号大共修。
6#
 楼主| 发表于 2014-5-25 22:42:17 | 只看该作者
甲午年药王菩萨圣诞纪念日(2014.5.26)108遍药师佛号大共修(正式开始报名)
http://bbs.fogjs.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34489&fromuid=206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访问|Archiver|琉璃光傳統醫學論壇 ( 京ICP备10003003号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GMT+8, 2024-11-24 14:47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