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戒杀放生的功德,想必大家都多多少少地知道一些。在以前关于放生的开示中,也讲过一些戒杀放生的功德,所以一看到这个题目,也许很多人会认为这已经是老生常谈,是不值重提的话题,将宝贵的时间浪费在此,显得有点多此一举。 但此处要讲的,也有一些不同往常的新鲜内容。这些内容,就是释迦牟尼佛亲口所讲的一些戒杀放生的概念以及戒杀放生的功德。一旦知道这些教证,它们就会成为一种动力,对我们奉令承教、励力戒杀放生起到鼓励、鞭策的作用,所以在这里还是有必要再讲一讲。 戒杀放生虽然是佛陀对佛弟子的最低要求,可做起来却并非易事,若能无惧艰困、难行亦行,其功德也远远超越了守持盗、淫、妄戒的功德。 一、关于戒杀 (一)戒杀的必要性 在十不善中,有两种不善的罪业是最为严重的,一个是杀生,另一个是邪见。 为什么杀生的罪业有那么严重呢?首先因为杀生对其他生命构成了极大的伤害;其次从自己的角度而言,杀生的严重果报是惨堕地狱,所以将杀生的罪业排在了第一。 为什么邪见的罪业有那么严重呢?唯识宗认为,在众生的阿赖耶识中,储藏了许多善恶的种子。一旦我们的心里生起了邪见,这些邪见就会摧毁所有善法种子的力量,从此以后,相续中的所有善种或者善根都会因此而间断。 平时所说的邪见,不一定属于十不善中的邪见。十不善中的邪见是什么呢?《俱舍论》中讲过,就是认为不存在善恶因果,不存在前后世之类的观点。因此,从破坏善根的角度来说,十不善中最可怕的就是邪见。 这里我们暂时不强调邪见,而只以戒杀放生为主题。 为什么要戒杀呢?要想意识到戒杀的重要性,就需要从将心比心的角度来进行换位思考。 首先我们应当这样思维:每个人在来到世上以后,随着年龄的增长会逐渐地去寻找自己的理想、追求与爱好。比如说,有些人因为贪图钱财,而愿将体力、青春,以及千载难逢的人间岁月等所有的一切,都花费在追逐金钱的“事业”之中;有些人因为崇尚地位,为了赢得高官厚爵,宁可舍弃包括辛苦换来的钱财在内的所有一切;另有一些人却垂青于名声,为了名满天下、流芳百世,又置钱财、地位于不顾。尽管每种人都各有图谋,但愿意为了金钱、地位与名声而付出生命的情况却异常罕见。由此可见,对于所有人来说,生命的价值都是极其珍贵的,一切世间万法均无法与之比肩。 但很奇怪的是,虽然人类万分珍惜自己的生命,却将其他众生的生命视若草芥。为了自己的蝇头小利,会亲自动手去杀害这些众生;即使自己不动手,也会在为了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或者在为了获取利润的情况下,眼见他人灭绝人性地残杀这些无辜生命,却熟视无睹、冷眼旁观,不愿尽己所能地规劝阻拦。 我们自以为人类文明在不断地发展进步,但由人类发明的残酷杀害、虐待其他生命的方法,却在现代社会的各个角落层出不穷。这些现象除了能证明人类的愚蠢、无知、贪婪与野蛮之外,又能说明什么呢?难道这就是所谓的文明吗?既然人类都不愿意放弃自己的生命,又怎能随意剥夺他众的生命呢? 人类不仅肆无忌惮地屠杀无辜生灵,还为自己的恶劣行径寻找了一些所谓的正当“理由”与“依据”。 基督教以及释迦佛住世时的一些婆罗门的宗教认为:动物是上帝等神灵赐给人类的食物,以动物为食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的事情。 另外,很多人都知道,二元论的缔造者笛卡儿甚至认为:动物只不过是一种自动的机器,是没有任何感觉的物体。自从他创立了这种学说之后,西方医学界就开始在没有麻醉的情况下,残忍地对动物进行活体解剖,使无数生命遭受了惨无人道的凌虐。 本来依照常规,在各个宗教、各种学术之间,大家都应当互相尊重、和平共处,而不应该以严厉的态度去驳斥对方。但上述观点不但导致了自己观念上的错误,而且还对其他众生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因此我们就必须毫不留情地给予破斥。 首先,认为上帝等神灵将动物赐给人类为食的观点,是绝对无法证明的。时至今日,上帝存在之说已经成为令西方人深感头痛的一种尴尬,虽然无数人都在绞尽脑汁地去证明上帝的存在,但至今尚一无所获。 当然,我们并不是想否认上帝的存在,但既然上帝存在之说尚是一个悬案,那么所谓“上帝”将动物赐给人类为食的观点又如何以理服人呢? 至于笛卡儿的观点就更是不堪一击,包括小孩子都知道,像黑猩猩之类的很多动物,其智力、情感都跟人类不相上下。如果认为动物没有苦乐感受,就真是可笑荒唐了。因此,这两种说法都是没有任何根据的荒谬之说。 既然动物也跟人类一样具有知性与感受,不愿意承受痛苦的折磨,那么人类究竟该如何对待动物呢?关于这个问题,世间人以前并没有拿出明确的答案,后来在近几百年间,西方才开始制定了一些善待动物的法律条文,以约束世人日益疯狂的残暴行为,但这些条例所规定的范围,却是极其狭窄的。哲学与其他宗教,也没有在此问题上给出完整的答案。而世人奉为圭臬的科学,又根本无法以自己的结论唤醒人们的良知,建立起伦理道德的观念。唯一能够全面回答这个问题的,只有释迦牟尼佛的经典。 (二)戒杀的三种层次 佛在小乘的经典当中,提出了戒杀的三种层次: 第一种,是最低的要求。就是如果做不到发誓不杀害所有生命,就可以在动物当中进行选择,比如不杀猪、鸟、鱼、羊或者牛等等;或者发誓除了鱼类之外,不杀害其他的所有生命;或者发誓除了在生病的时候,为了治疗疾病,而杀死体内的寄生虫之外,绝不杀害其他的所有生命;或者发誓不杀害现在不太可能杀害的老虎、大象、熊猫等等珍稀动物,包括发誓不杀害现在根本不存在的恐龙,也有一定功德。虽然这是一种不完整的戒杀,也比完全不戒杀要稍强一筹; 第二种,是中等的要求。就是只有当遇到命难时才杀生,比如在肺、肝等器官中发现了寄生虫,如果不打死,自己就会死亡,为了保住性命,才不得已而杀之;或者在仅剩的少量食物中发现了虫子,如果自己不吃完这些食物,就肯定会饿死,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只有赶走小虫,独吞该食,除此之外,绝不杀害任何生命; 第三种,是上等的要求。就是无论遇到何等的困难,也绝不杀死任何生命。仍以前面所说的情况为例。 如果在身体内发现了蛔虫之类的寄生虫,要治疗疾病,就必须将其打死,不然自己就会付出生命的代价。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关于细菌是否属于众生,至今还没有一个非常确切的答案,所以这里暂时将细菌排除在外。 另外,在仅剩的食物中发现了虫子,如果将这些虫放到其他地方,它们就会因为失去了赖以生存的食物而必死无疑;若将仅有的食物布施给虫子,自己又将命丧黄泉。在不是将虫子扔到一边,就是要放弃自己生命,二者不可两全之际,若有纵然牺牲自己的生命,也绝不故意伤害其他众生的决心,就算是最崇高的发誓。 疾风知劲草,岁寒知松柏。在西藏动乱期间,曾涌现过很多这方面的公案: 有一位上师,在有人将四肢被捆绑的牛、羊等动物放在他的面前,又将屠刀交给他,强迫他去杀害这些生命的时候,曾大义凛然地将屠刀对准了自己的脖子,甘愿以死来捍卫自己的誓言,也绝不向残害众生的邪恶势力低头; 在“除四害”的年代,一位在监狱服刑的出家人,从管教干部处得知了第二天将要捕杀麻雀的计划后,就偷偷去厕所,用小刀割断了自己的血管。旁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他从死亡的边缘抢救过来; 前几年有一个小出家人,他因为病得苦不堪言而到医院去治疗,结果发现折磨他的病因,是腹腔内的大肠已经腐烂坏死。只有杀死一条狗,并用狗的大肠来替换他自己的大肠,才能把病治好。当他知道后,便急切地告诉周围的人:千万不能为了自己的病,而杀死狗的性命,宁死也不肯接受这种治疗方案。他的上师听到这个消息后非常开心,并赞不绝口地说道:“学佛的人就是应该这样!学佛的人就是应该这样!!” 这些都是真实的事例,前面两个公案中的其中一个当事人至今还在,另一个是否在世我不太清楚,按年龄推算,应该已经去世了。不仅在藏地,包括在汉地等其他地方,也发生过很多类似的公案。这种为了维护其他众生的生命,而将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的精神和行为,就是最上等的戒杀。 事到如今,有多少人愿意为了“低贱”的动物而舍弃自己的生命呢?我们在遇到这些情况的时候,又会如何选择呢?也许很多平时将佛理讲得头头是道的人,在面对这个问题的时候,却只能闪烁其辞,环顾左右而言他了。 很多人都自诩为了不起的大乘佛教徒,但在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内心深处的软弱就会暴露无遗。请大家衡量一下,自己是否有堪称大乘佛子的资格?如果没有,就应坦然承认,而不要自命不凡。如果现在能有为了众生而舍弃自己生命的决心与勇气,不论将来是否能够做到,也算得上是守持上等戒杀之人。 对于每个人而言,从无始以来心相续中所积累的杀生罪业是非常严重的。而杀生的果报,就是惨堕地狱,这是非常可怕的。如果这一世养成了浓厚的杀生习气,下一世也会因串习而酷爱杀生,并在以后的生生世世都酷爱杀生,也因此而积累更多的杀业,如果不设法让它中断,就只能在地狱中永世不得超升了。 (三)佛经中的戒杀定义 佛陀在佛经中说道:如果在房间内发现有蚂蚁、蚊子、蟑螂、青蛙、螃蟹之类的小生命,纵使它们没有太大的罪过,其存在也会让人感觉不舒服;或者因为老鼠会吃掉衣服、食物等东西;或者在睡眠的时候,一些小生命从天花板上掉下来,将自己从美梦中吵醒,在这种日常生活被打扰的情况下,即使感觉不方便,也尽力忍受而不杀害这些众生,就是一种戒杀; 但一般人的行为却并非如此。一旦某种生命的存在对自己稍有不利的影响,就会千方百计地去消灭它,只是碍于法律、舆论的制约,才不敢去杀害同类,否则也不会手下留情的。 佛陀又说道:如果在青稞、大麦、小麦等粮食中发现有小虫,便考虑到:“如果将这些粮食送到磨坊去推成面粉,就会碾死这些小虫;而将这些明知不能食用的粮食销售出去,不但不能转嫁罪过,反而会有偷盗的过失。”为了避免这些情况,于是自己不食用,也不卖给别人,则也是一种戒杀; 当牛、马、骆驼等牲口因为驮运货物过久、过重,而引起背部溃烂生疮,疮口里面繁殖了很多小虫的时候,就不再让这些牲口去驮东西,而且还用柔软的鸟翅羽毛,将这些微小柔弱的生命从疮口中取出,并放到安全的地方;或者在发现肉食中孳生小虫的时候,就不食用、不销售,也不用来喂养猪狗等家畜,并想尽一切办法保护小生命安全;如果发现被褥下面存在啃食、损坏垫褥等东西的小生命,也不去伤害;或者在走路的时候,虽然知道无意间踩死蚂蚁等小生灵不是罪业,但也小心翼翼,尽可能地不伤害它们。以上这些善待生命的态度,都是戒杀; 上等的戒杀,就是在内脏器官中寄生了虫类,如果不杀死它们,自己不但会疼痛,还会有生命危险;如果打死它们,就可以结束痛苦,获得健康。在面对这种重大抉择时,也宁可牺牲自己的性命,而不伤害其他生命的行为。 佛陀又说道:什么是戒杀呢?如果在仅剩的食物中发现了虫子,若将这些虫子放到其他地方,它们就只有死路一条,如果不吃这些食物,自己又会饿死。于此紧要关头,宁可自己饿死,也绝不伤害众生,就是戒杀。 以上内容,就是佛陀在经书中所宣讲的戒杀概念。这些要求不是佛陀对大乘菩萨特有的要求,而是对大小乘佛弟子的共同要求。 我们以前总以为,自己不去饭店中点杀鸡鸭鱼兔,也不亲自去宰杀猪马牛羊等,就算是戒杀。这虽然是戒杀的一部分,但戒杀还有很多细微的要求。在了知这些要求之后,我们也应该尽力去做到。 以上简单地介绍了三种不同层次的戒杀,以及佛陀所宣说的戒杀概念。 (四)综述 有人会认为佛教的这种要求太过分、太不近人情,简直是匪夷所思,但不论是否理解,佛就是这样以身作则、言行一致地珍爱生命。现在全世界都在提倡珍爱生命,但他们所珍爱的对象,只是人类自己的生命。而佛陀所指的生命,却不仅是指人类的生命,而是包括蛔虫在内的所有生命。只有佛陀,才是珍爱生命的典范,将博爱的意义发挥到了极致;也只有在佛陀的博爱世界里,才没有任何片面、偏袒、狭窄、自私的成分。由此可见,佛不但在宣说如来藏、空性等胜义谛方面是无与伦比的,在劝诫后人善待生命方面,也是如此。 既然我们自称为学佛的人,就应当按照释迦牟尼佛的要求去做。比如说,遭遇疾病的时候,不但自己不去服用杀灭寄生虫的药物,而且也力劝他人放弃这一念头。是否堪称佛教徒的试金石,就在于生死关头能否严格履行佛陀言教。如果仅仅在平时精进地磕头、念经,外表看起来非常虔诚,但遇到具体情况的时候,却仍然怙恶不悛,随意违背佛陀教言,就不配进入佛教徒的行列。 如果根本没有善待动物的心,只是一味地去接受各种灌顶,拜见很多上师、活佛,修持所谓的“大圆满”等等,都是没有用的。连佛陀的最低要求都做不到,又怎能修高层次的法呢? 我目前对自己的要求,就是从这些方面入手。高层次的要求做不到,是可以原谅自己,理解自己的。比如说,如果不能证悟大圆满,生起次第的本尊观想得不清楚,或圆满次第的气脉明点修得差劲,我也不会伤心失望,不会对自己失去信心。因为大圆满、生圆次第等等不是像我这样的人可以证悟的,我离证悟这些高深之法的境界还有一定的差距,所以没有必要勉为其难。但如果我发现自己连佛陀的最低要求都达不到,居然在小的基础方面停滞不前,就会伤心失望甚至万念俱灰。 不知道你们是怎样要求自己的?是往高处着手,还是从低处落脚?如果选择的是前者,我就不得不告诉你们,这种眼高手低的选择是错误的,我们只能从最低处起步,先奠定好坚实的基础,才能一步步地往高处走。 很多人的岁数已经不小了,在几十年人生历程中,你们也耳闻目睹了很多令人动容的事情,但是否看到世间有哪一本书有这种善待生命的要求?或者听到世间有什么人是严格遵循这种要求去做的呢?虽然西方也有一些动物保护协会,我们也非常赞叹、随喜、敬佩他们的行为,但在有人申请做动物试验的时候,他们还是会批准。而佛却不会开许这种做法,绝不允许任何人为了任何目的,去剥夺其他生命生存的权力。 按理来说,任何生命都有生存权和自由权,虽然杀戮行为也不时地在自然界中发生,但除了人类以外,没有哪个生命会自认握有对他众的生杀大权。人类的蛮横无知常使其变得禽兽不如,往往仅为了自己的私欲而凶残地侵犯其他生命,直至物种灭绝的地步仍不为所动。 希望大家不要再对这一切充耳不闻,也不要仅仅将这些要求停留在口头上,而应该付出实际的行动。每个人都应该在客观评价自己的基础上,尽己所能地在以上三种层次中,作出符合自己的选择,并在以后的生活中严格遵照执行,尽量以自己的行动交出令人满意的答卷。 (五)戒杀的功德 1、现世的功德 佛经中说过:诸佛菩萨、世间神灵都会对戒杀行为感到满意、高兴,并竭力赞扬戒杀之人。 也许有人会想:诸佛菩萨是否会了知我的戒杀之愿呢?关于这一点,相信很多对佛教常识有稍许了解的人,都会轻而易举地作出解答。我们也有无数的例证可以证明,佛陀是全知的正量夫。 另外,戒杀之人还可以获得健康。当然,如果前世的杀业重于今世的戒杀功德,或因为其他原因,就仍有可能会生病。但发誓戒杀之人即使偶感小恙,却可以代替堕入地狱的巨大痛苦。 戒杀之人纵使到了晚年也是耳聪目明、五根敏锐。 戒杀还可以消除寿障,延年益寿。有很多人在遭遇寿障之际,会惊恐不安地延请僧众念诵很多仪轨。其实,念诵仪轨虽有作用,但最奏效的方法,无疑是戒杀。通过戒杀,就可以遣除所有的寿障。 戒杀之人不仅可以得到佛菩萨的庇护,就连世间的罗刹、魔鬼等非人,也会保护此人。护法以及其他世间神灵,也会昼夜围绕,严加守护。 很多居士都在坚持供护法,并念诵格萨尔王等各种护法仪轨,但如果不吃素戒杀,其作用是微乎其微的;如果能戒杀吃素,则仪轨可念可不念。即使不念,护法等鬼神也会履行保护、照看戒杀之人的责任。 以上这些戒杀的现世功德,都是佛陀亲口所说的。 2、后世的功德 经书中讲了很多戒杀的后世功德,归纳而言就是:在没有出离心、菩提心以及特别回向的情况下,戒杀之人来世可以投生为天人。 戒杀、放生还有一个重要功德,就是可以成就戒杀之人的任何一个心愿。 比如说,如果在戒杀放生时发愿:愿我能以此功德,而成就阿罗汉的果位,将来就会成为阿罗汉;如果发愿:愿我能以此功德,而成就缘觉的果位,将来就会成为缘觉;如果发愿:愿我能以此功德,而成就佛的果位,将来便会成就佛的果位。其他愿望也可依此类推。愿力本身就是不可思议的,在有了戒杀放生功德的配合之后,更会如虎添翼,成就所愿。 因此,在我们每次放生结束,念诵《普贤行愿品》作回向时,大家一定要珍惜这个难得的特殊机会,尽力地强调自己的心愿。要知道,这时的回向之力与平时是迥然不同的。 二、关于放生 (一)放生的概念 佛陀对放生所下的定义是:在市场上看到有鱼贩、鸟贩为了宰杀而销售鱼类、飞禽(包括鸡鸭等家禽以及其他动物在内)时,以钱买下这些众生剩余的寿命,并用自己的手将其放回原处。所谓原处,是指如果是水生动物,就放回湖泊、河流或者海洋当中;如果是森林动物,就放归森林等等。不但自己作,而且心生欢喜,并动员他人参与且随喜此事。当自己做完之后,又满心欢喜地想:我今天完成了一件很有益的事情,将来我还要继续坚持下去。 总而言之,真正意义的放生包括三个必不可少的程序:前期加行、中期正行以及后期结行。 前期加行:就是拿钱去购买生命的过程。此时的每一个步伐、每一次呼吸,都是为了放生而作的预备工作; 中期正行:就是在购买之后,用自己的双手将所买众生放回原处的过程; 后期结行:包括随喜,竭力劝勉他人放生,并发誓再接再厉等所有的行为。 毫无疑问,我们一向的放生完全符合佛陀的要求。 (二)放生的功德 在不少的《放生功德文》及以前的放生开示中,已经讲了很多的放生功德。在这里,我们只补充性地讲一下,其他书中没有收集的,小乘佛经中佛陀亲口宣说的教言。 经中云:“万法之根本乃为生命。”对于包括人类在内的任何生命而言,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比生命更重要、更宝贵。如果有人赐予他众生命,也就赐予了对方所有的幸福。 比如说,在我们买下一头牛用于放生之后,假如这头牛以后可以活五年,那么就说明,我们这次不仅给予了它重生的机会,在直至它临死为止的五年当中,它所享受到的,就它自己而言的所有幸福,也都是我们给予的。因为万法的根本就是生命,如果这头牛失去了生命,就不可能有幸福可言。只有在生命能够延续的情况下,才能享受到所谓的幸福。 同样,在一个人即将死亡之际,如果让他在自己的生命与全世界的所有财产之间进行选择,他肯定会选择自己的生命。因为如果保不住生命,全世界的财产都毫无价值可言。 因此,佛陀才谆谆地教导后人:“诸布施中,放生第一。” 如同戒杀的功德一样,如果作了无畏布施(放生),在没有出离心、菩提心的情况下,死后立即可以投生为天人。若希望能享用轮回世间的圆满,并有针对性地进行回向,便可以随己所愿,转世为天界的梵天、帝释天,人世间的转轮王,或者非天界的阿修罗之王。当然,如果能具备出离心与菩提心,则效果更是不可估量。 经书中还讲过:如同金匠可以将金银加工制作成各种各样的首饰、容器与佛像等等一样,戒杀放生的功德可以帮助自己实现各种各样的心愿。因为戒杀放生的功德是不可思议的,不管怎么回向发愿,都必定可以成就。 戒杀放生的人还可以自然而然地令心相续中生起慈心和悲心,因为生起慈心与悲心的主要因素,就是戒杀、放生和吃素。 佛陀还说道:大悲心是一切正法的种子!戒杀放生的人是轮回众生的怙主、救星,是轮回黑暗中的一盏明灯! 佛陀又说道:“诸持戒中,戒杀第一。” 因为,小乘所有戒律的基础,就是不伤害众生。而对他众最严重的伤害,非杀生莫属。如果能守持这条戒,就断除了对众生的严重伤害,所以是最殊胜的持戒。 平心而论,作为一名佛教徒,虽然在其他的高标准方面我们不能做到,但在杀生以及跟杀生直接有关的吃荤方面,我们必须严格要求自己,千万不要出尔反尔,作出草菅他命的伤天害理之事。 要受持杀戒,只需要自己私下发愿即可,不需要外在的仪轨、仪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