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璃光傳統醫學論壇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491|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提高修行的一个简便窍诀:修行定会突飞猛进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1-12-16 15:32: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独者 于 2011-12-16 15:33 编辑

作者:索达吉堪布


烦恼现前时,如树安住


“如果你的贪心猛厉现前,暂时坚持克制一下;或者你的嗔心非常猛烈时,也暂时强行克服;只要你坚持一会儿,烦恼就会渐渐地减弱消失,你只要保持十分钟不动不言,然后再慢慢地去讲话、做事,这样就不会有什么不良后果发生。”


“如树安住”的窍诀,都是说在我们生起烦恼时,首先要警觉,然后坚持正念,三门安住如树不动,不使内心烦恼增长、转化为身语恶业。这个窍诀对初学者来说,尤为重要。一般初入门的修行人,烦恼习气比较重,又不知道以甚深智慧观照烦恼,转为道用。这种时候,以如树安住的方便,不随烦恼而行,也就会消除造恶业的危险。希望在座各位学佛者以后相互接触时,经常以本论中的一些法语警醒自己与对方:某某道友,贪嗔烦恼来了,“言行应暂止,如树安稳住”。如果能养成这种良好习惯,大家的修行定会日飞猛进。——节选自索达吉堪布〈入菩萨行论广释〉


若身欲移动,或口欲出言,

应先观自心,安稳如理行。


如果我们想要移动身体,或者想说话,应先观察自心的动机是否清净,然后稳重如法地去行持。


修行人的一言一行,如果不以正知正念摄持,就很容易失毁学处。所以在自己的每一个言谈举止之前,必须先观察自己为什么要这么说、这样做,此发心是否清净?将造的是善业、恶业、无记业……。如果发心清净如法,就可以遵照律仪,稳妥地去口说身行。


这是我们平时行持的总纲,藏传佛教史上的高僧大德对此非常重视。以前堪布律登(麦彭仁波切的弟子),每次给弟子讲经传法前,都以“应先观自心,安稳如理行”作为开卷语。这两句偈语的内容,如果我们能踏踏实实地遵照实行,对自己的一生将会有深远意义。在七、八岁的时候,我得到了这两句偈语,虽然自己在小时也很调皮,但行为上与自己的伙伴还是有很大差别,我想那是因为自己经常受到这个法宝的加持吧。你们如果从小也懂得这个窍诀,以它深刻的影响,一生中的作为定会很如法,世出世间的规矩一定很少触犯。


关于“安稳”有两层意义。其一是,如果在身口行动前,观察到自己发心清净,就应如理如法稳妥地去行持,不为一切违缘困难所动,始终如一地圆满实现计划;还有一层意义是,此处“安稳”是名词,即安稳者——大乘菩萨之义。一个真正的大乘佛子,一切言行都发自清净菩提心,肯定会是妥善如法,稳固不移,不为一切烦恼所染,因此,大乘佛子也称为“安稳”。


吾意正生贪,或欲嗔恨时,

言行应暂止,如树安稳住。


当我内心正生起贪欲,或者正要发嗔恨心时,应当暂停言行,力持对治,如树一样安住不动。


上偈总说了言行前当观心而后安稳行,现在开始详细地分析,在观察到各种不同恶心时,而应安稳行的学处。我们以正知观察自心,如果自心对外境的人或财物生起了贪欲,或者对某外境要生起嗔怒,此时自己应猛然醒悟,力提正念对治。龙树菩萨说过“贪嗔痴所造的业为不善业”,我们如果在贪嗔等烦恼驱使下,言行肯定要触犯戒律,伤害自他。这种烦恼在开始萌发现行之际,就应果断地停下来,强行压制自己的言行欲。虽然凡夫人要完全调伏内心烦恼是不可能的(登初地的菩萨才能断见惑,断除遍计烦恼),但凡夫可以用正知正念监控自己,暂时强行压制言行,不让自己随恶劣意乐去做事说话。上师如意宝说:“如果你的贪心猛厉现前,暂时坚持克制一下;或者你的嗔心非常猛烈时,也暂时强行克服;只要你坚持一会儿,烦恼就会渐渐地减弱消失,你只要保持十分钟不动不言,然后再慢慢地去讲话、做事,这样就不会有什么不良后果发生。”即使是再难对治的烦恼,只要我们采取这种战术,不开口,不动身体,如大树一样,不论东南西北风如何吹,虽然没办法制止狂风冲袭,但只要能稳重地安住下来,烦恼狂风也莫可奈何,过一会儿就会消失无踪了。


这个窍诀为历代高僧大德所注重。树木扎根于大地,无论狂风暴雨、冰霜骄阳,都是静静地屹立,不会有剧烈变动。真正的修行人,也应如是,任凭各种烦恼违缘的冲击,决不屈就,决不违背学处去造恶业,而应以果断手段去制止烦恼,转为道用。这些内容比较容易了解,但没有真正地将这些窍诀深深刻于内心,平时看起来很好,遇到各种逆境痛苦时,却不能运用这些窍诀去对治,为烦恼驱使而造恶业。《入行论》的这些内容,不仅仅是让我们在口头上念诵而已,更重要的是让我们通过反复思维修习,将一字一句融入自相续,言行举止都要以此而衡量要求自己。这些窍诀每天学多少,就要实实在在应用到日常中,反复修炼。没有长期串习,今天听了,明天就忘,如同“马熊挖旱獭”,最终会一无所获。

……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1 分享分享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访问|Archiver|琉璃光傳統醫學論壇 ( 京ICP备10003003号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GMT+8, 2024-11-25 12:24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