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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妙说法•法华经讲要』二、方便品──唯一佛乘,方便说三(上)(圣严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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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16 17:59: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自此品至第九品为迹门的正宗分。

  「方便品」具有画龙点睛的效果,《法华经》的根本及重要的道理都在其中。

  方便,就是前面说过的「迹」、「权」,因为所要说的佛法,可分作方便说及如实说,对未熟者作方便说,对根熟者作如实说。这一品很长,经过浓缩后,篇幅虽然减短,但其主要的内容都已包括在内。现在开始逐段解释。

  「尔时世尊,从三昧安详而起,告舍利弗:诸佛智慧,甚深无量,其智慧门,难解难入,一切声闻、辟支佛所不能知。」在这一品里,舍利弗再三请法,他是佛陀十大弟子中智慧第一的大阿罗汉。

  不要以为阿罗汉都是小乘,像舍利弗就是大乘阿罗汉,许多大乘经也是由于他的请法而说,他当然是大乘菩萨。由于他的请法,所以佛从无量义处三昧起,告诉舍利弗:诸佛的智慧非常深奥,无法以世间的语言去衡量、说明、想象,他的智慧门是对众生开的,门门都能进入佛陀本怀。但是门开在哪里?愚痴的众生不知道如何开门,当然更进不去,就是一切二乘圣者,声闻与辟支佛,也是难解难入,不能彻底明白。

  声闻(?rāvaka)是由闻佛教诲,依四谛理,经过短则三生,长则六十劫之修行,证阿罗汉之圣者。

  辟支佛(pratyaka-buddha)意译为缘觉或独觉,无师独悟,观十二因缘而悟无常得解脱的圣者。「吾从成佛已来,种种因缘,种种譬喻,广演言教,无数方便,引导众生,令离诸着。」世尊从成佛到现在,用种种因缘、譬喻广为宣说,同时也用种种方便引导众生,目的就是要使一切众生远离执着。

  这里所要远「离」的执「着」,包括人我执与法我执。凡夫的执着是人我执,就是烦恼,也就是以身之地、水、火、风四大及心之贪、瞋、邪见等三毒为自我。小乘的执着不是五蕴的烦恼身心为我,是执解脱法的所证境界为我;声闻、辟支佛以法为我,以他们所证的法意、法味及法的层次为究竟,这还是一种执着。

  因缘梵语尼陀那(nidāna),为十二分经之一,《大智度论》卷三十三云:「尼陀那者说诸佛法本起因缘,佛何因缘说此事?」佛经均有通序及别序,尼陀那为别序,即是说法之缘由序,名为因缘。

  所谓十二分经,亦称十二部经,即是印度佛经的文体及性质,可分成十二类,因缘及譬喻之外,尚有契经、重颂、讽诵、本事、本生、未曾有、论议、无问自说、方广、授记。

  譬喻(avadāna)是以已知之法,显未知之法,即是托此以况彼,寄浅以训深。佛说法善用譬喻,深入浅出,以平常事物衬托深奥的法义。以《涅盘经》卷二十九的八喻最为着称:顺喻、逆喻、现喻、非喻、先喻、后喻、先后喻、徧喻

  《法华经》亦善用譬喻,其中的三界火宅喻、三乘三车喻、长者穷子喻、草木一雨喻、衣内明珠喻、髻中宝珠喻、良医救子喻等,均极有名而被千古传诵,名为「法华七喻」。「舍利弗,取要言之,无量无边未曾有法,佛悉成就。」此段经文是说:概略而言,无量数的一切未曾有法,佛是全部成就了的。

  未曾有法(Adbhūta-dharma)是十二部经之一,经中记载佛及菩萨所现种种不可思议之事。在此处实际上就是指《法华经》。「未曾有」的意思是稀有难得的,从来没有发生过的,对于当前的听法众而言,是永世以来,从未领略过的,以后也不可能再有比这个更好的了。

  「止!舍利弗,不须复说,所以者何?佛所成就第一希有难解之法,唯佛与佛,乃能究尽诸法实相。」这是佛告诉舍利弗,不要再说了!因为佛所成就的佛法,难得稀有,是不容易懂的。只有诸佛与诸佛之间才能彼此究竟,全部知道诸法实相,其他的人,即使是大阿罗汉也无法知道佛的智慧。

  不要以为究尽的「尽」字错了,它的用法在这里比较特别,意思是彻底的、全部的、圆满的。因为诸法实相,唯有佛的一切种智,始能彻底明了。

  所谓「实相」,是一切法同具的真实性之特相,梵文dharmatā是法性,dharma-srabhāra是法之本质。在鸠摩罗什三藏所译圣典中,实相一词,是与如、法性、实际、空、中道、法身、般若波罗蜜、涅盘等名同义异词,而互用于不同的场合。

  此处是表达《法华经》的经义,乃为第一稀有的难解之法,仅有已成正觉的诸佛,才能彻底了达。因此释迦世尊命令智慧第一的罗汉弟子舍利弗尊者:「不用再说什么了」。既然不是一般凡夫二乘所能听懂和接受的,说了反而不好。若是妄想以管窥天,以蠡测海,以小量大,难免不起偏执而误解;或者那些得少为足的增上慢人,听了即生惊疑,而不信此法华经义。

  「所谓诸法,如是相、如是性、如是体、如是力、如是作、如是因、如是缘、如是果、如是报、如是本末究竟等。」「诸法」究竟是什么?

  「法」的梵文达磨(dharma),其用义的范围极广,可以分作三大类:

  * (一)保持自性,永不改变,令生物解:1.佛所说的教示(de?anā);2.聚集教示的圣典pariyatti。

  * (二)不与烦恼及杂染相随伴的善行gu?a。

  * (三)任持各自的自性:1.指万物为诸法;2.意识所缘之境为法处、法境;3.因明命题的「宗」之宾部,为差别、能别之对「有法」;4.或为理或为物之自相、体、道等,均名为法。

  总之,法字在佛教圣典中,通于一切用语,不论大小,不拘有形无形,不简真实或虚妄,凡是事物其物或道理其物,皆名为法;法是兼摄有体及无体的一个总名称。

  佛法中所讲的「法」是包涵一切有无现象的,它的范围深广,涵盖六凡四圣的十法界。六凡是天、人、阿修罗、畜生、饿鬼、地狱;四圣是佛、菩萨、缘觉、声闻。其中唯有人身处于人间,最适合修行,因此佛法虽然包括一切法界,仍以人的根身器界为主,以人的身口意三业为重。

  此段经文所举的十种如是,乃为《法华经》对于「诸法」的深入分析说明,其实一切诸法的每一法,无一不备十如是,而唯有佛能够通达每一法的十种如是。

  「如是」梵文翳鍐(eva?),在佛教圣典中有五种用法:1.在每一部佛经开头多会有「如是我闻」一语,以表证信。2.表示所说之法,义理正确,如云「如是如是」。3.表示能信之心印信顺受,亦云「如是如是」。4.印可之用辞亦谓「如是」。5.《法华经》的十如是,则为表示每一法的全体大用,含有十项。

  如是,一定属于亲自的体验实证,一定是在明确的理解其实情实况的状态下所作判断与认可。例如我在喝水,我说「这杯水是暖的。」如果有人不信,我可以把杯子递给他,让他亲自喝一口,他一定会毫不犹豫地说:「就是这样子地暖啊!」如果还有人怀疑,就也让他喝一口,他也会说:「真是暖的。」至于暖到什么程度,只有喝到了这杯水的人才能真正体会到。因此,「如是」一定就是如此这般的事实,这是大家都明白的例子,称为「如人饮水,冷暖自知」,是很主观的。如果是每一个人都可能亲自体验到的,便可以成为超越于主客观的事实,那就是诸法的实相,总名共有十个,名为十如是。

  「十如是」在《法华经》里非常有名。「诸法实相」要用「十如是」来说明。对凡夫来说,光是某个法的一个如是就弄不太清楚了,何况万法的法皆有十个如是。看了「十如是」后,会令人惊叹连连,自知不足。不过这「十如是」在《法华经》中,并未申论,而只举出十个名目。依据天台宗的解释,此十如是乃摄迷悟、收依止、显权实于一「如」字。

  十如是分别解释如下:

  * (一)如是相:乃指诸法之相貌或形相,例如法界中,下自地狱界,上至佛界,如法住法位,外显种种差别相貌。

  * (二)如是性:乃指诸法之本性,在内而不改不变者,下自地狱界,上至佛界,如法各具十法界之性分,终始无变。

  * (三)如是体:乃指诸法相性所依之心法及色法,即是体质,下自地狱界,上至佛界,如法各具十法界自体的身心。

  * (四)如是力:乃指诸法之体所具的功能,如十法界的众生,各各法界皆自具备力用功能。

  * (五)如是作:乃指十法界众生均有各自的造作,下自地狱界,上至佛界,如法运动,造作诸有无漏业。

  * (六)如是因:乃指十法界众生由于各以因中熏习而招善恶业果。

  * (七)如是缘:乃指缘助业之形成,下自地狱界,上至佛界,各依善恶业之缘助,如法而得苦乐之报。苦乐之性分,名为习因,使之感果者,乃是善恶之业缘。

  * (八)如是果:乃指习果,即是从习因及缘所成之结果。下自地狱界,上至佛界,习成善因而生善果,习成恶因而生恶果,任何一法,无非各各习成自因而生自果,各如其法。

  * (九)如是报:乃指酬因之果报,下自地狱界,上至佛界,各各皆如其法,依过去所作善恶之习因及缘,而得现生所受苦乐之果报,复依今生善恶之习因及缘,而得来生苦乐之果报。

  * (十)如是本末究竟:乃指初以「如是相」为「本」,终以「如是报」为「末」,十法界的各各法界,均以如是相为本为始,亦均以如是报为末为终,都是平等的一如实相,故称为「究竟」。

  十法界的每一法界,乃至每一法界的每一法,都有它的根本和枝末。「末」当然不是究竟,「本」也不一定是究竟,不可只抓住「本」而去掉「末」。也不可以末为本,应当摄末归本,而本末全收,才是「究竟」的全体大用。这种境界,绝非凡夫二乘所能探其源而尽其妙的。所以世尊一连三度制止舍利弗尊者,不要再问这样的大法了。「有诸声闻、漏尽阿罗汉……等千二百人,及发声闻辟支佛心」的四众弟子,「各作是念:今者,世尊何故殷勤称叹方便,而作是言:佛所得法,甚深难解,有所言说,意趣难知,一切声闻辟支佛,所不能及。」一些罗汉弟子听了上面的话之后,都觉得相当难得,所以殷切勤恳地称叹佛有大方便力,而且还说:「佛所证得的法义法味,难懂难解,实在太深奥了。佛的言说,意趣玄妙难知,那是所有一切声闻、辟支佛等所比不上的呢!」因为这一班人之中有一千二百位都已证阿罗汉果,该修已修,该断已断,该证的也已经全部都证到了,而且他们自以为所证所断所修的层次与程度,应该跟佛不相上下,是相等的才对,为何尚有难解难懂的呢?所以产生疑问。

  「声闻」和「辟支佛」有什么不同?听到佛法的道理──四圣谛、八正道之后如法修行,速则三生,慢则六十劫,由初、二、三果,最后证得阿罗汉果,超越三界苦海的叫作「声闻」。「辟支佛」则在无佛之世及无佛法可闻之地,有利根众生,经由观察人生现象的十二因缘,世间物质现象的花开花谢,自己觉悟到一切诸法都是无常,即空,进而证入涅盘,得到解脱,因为是自悟自证,所以又叫作「独觉」,亦名「缘觉」。

  下面他们之中又有人问:「佛说一解脱义,我等亦得此法,到于涅盘,而今不知是义所趣?」这段意思是说:佛得解脱,阿罗汉也得解脱,解脱之义应该都是相同的,亲到涅盘地,即名解脱。如今的世尊,为什么要说漏尽而住最后身的一切大阿罗汉皆如舍利弗尊者,都不能获知佛所得法的义趣呢?

  这里的「佛说一解脱义」是指从生死得解脱,不论是佛及佛弟子,凡得解脱,即离生死,故说解脱之义,唯有一种,应该是佛与弟子平等无二的,所以佛得阿罗汉,辟支佛亦同得。

  解脱梵文毗木叉(vimok?a),亦名毘木底(vimukti),乃离系缚得自在,即是远三界之烦恼,离生死之系缚,也就是实证涅盘之义。不过若从大乘佛法的立场而言,二乘圣者所得解脱,乃是实证五蕴非我的层次。大乘所得解脱,则是虽不离五蕴四大的身心世界,亦不被五蕴四大的身心世界所困扰污染。

  二乘的解脱是远离五蕴身心的系缚,故于一旦进入无余涅盘的肉体物化之后,便不欲再来三界五趣受身舍身了,因此而被大乘菩萨讥为「灰身泯智」的焦芽败种。大乘的解脱是既不贪恋五蕴四大的身心世界,也不厌恶、惧怕五蕴四大的身心世界。

  未发大乘菩提心的凡夫众生,在三界内受身舍身,是由于造业受报的因果流转,大乘菩萨则以发菩提心的弘誓愿力,以众生为菩萨道的福田,以行菩萨道饶益众生为成就无上菩提佛果的正因,故能自由自在于生死中来回,这才是第一解脱、最上解脱。

  有一个比喻可以说明这种情形:一般人是不能任意进出监狱的,但是有一些法师、居士为了教化的工作,到监狱里为受刑人说法,也有一些法师到监狱里主持佛七、禅七,他们不是受刑人,所以可以去,也可以不去;可以在里面多待一些时间,也可以打完佛七以后马上离开,甚至不再进去;也可以从这个监狱到那个监狱,进去之后又能自由地出来,不受监狱的系缚;但是,被关进监狱的受刑人,便不能随时离开,要等到刑期满了,或者至少要等获得假释时,才可以离开监狱。

  以此比喻可知,二乘人的解脱如出离监狱后不愿再进监狱,大乘菩萨的解脱,如同担任教化工作的宗教师,可以自由自在的出入监狱。

  涅盘是梵文nirvā?a的音译,意为寂灭、圆寂、不生不灭、无生灭。小乘的涅盘即是脱离一切烦恼而不再生于迷界,有部论师名为「择灭」。大乘圣典中的涅盘,则与般若及法身为同义。一般来说,不生不灭有三种:肉身的不生不灭、心念的不生不灭、烦恼的不生不灭。

  肉身不可能达到不生不灭,有生必有死,肉身没有不生不灭的道理,所谓长生久视、羽化登仙、化肉身为虹光等,是信仰的,非事实的。

  心念的不生不灭是指不受内、外境干扰而有念头生灭。内境即内在的境界,就是自己的种种思想、妄想;我们的内心思想非常复杂,起起灭灭,想东想西,这是有生灭。外境就是外在的环境,是我们所接触到的一切现象;外境动,我们的心也跟着动,这也是有生灭。

  前念灭后念生、前念灭后念生,念头经常在生灭不已,一念产生后就不可能不灭,换言之,只要有念头起就一定有念头灭。就是入了高深禅定的人,心住一境,似乎已是不生不灭,但其五蕴中的行蕴,仍是因缘迁流于三世的生灭法。依《俱舍论》说,四十六个心所有法,其中四十四个属行蕴;十四个心不相应行法,包括无想定、无想果、灭尽定等,都属于行蕴的生灭法。

  烦恼的不生不灭,意指小乘圣者至阿罗汉果位,断除了三界内的见思二惑,称为涅盘;大乘菩萨则以「生死即涅盘」、「烦恼即菩提」为涅盘。如《金刚经》所说「应无所住而生其心」,也就是虽然外表显现出心念的用相,但内在却是不动如镜,那已是不生烦恼的般若智慧心,是诸佛菩萨的权巧方便,叫作不生不灭,也就是「大涅盘」。

  经舍利弗代表大众三请,佛始允说:「汝已殷勤三请,岂得不说!汝今谛听,善思念之,吾当为汝分别解说。」舍利弗代表大众向释迦牟尼佛请法三遍之后,佛才答应说:「好吧!你们要用心的听,要非常平心静气地听,还要好好地想想我讲的是什么,我马上就要为你们逐项将层层意思一一加以分别说明了。」经文的「汝」是指舍利弗,因为他是代表法华会上的所有听众,向佛请法,所以「汝」字实际上也是「你们」的意思。

  「说此语时,会中有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五千人等,即从座起,礼佛而退。」释迦牟尼佛讲完这句话之后,就有会众之中的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五千人等站起身来,礼佛之后,离开了会场。

  这五千人毕竟都是有修行的,虽不想听,还懂礼节,拜了佛才走,并没有拂袖而去,还不错!现在的人,如果觉得语不投契,便会拍拍屁股掉头而走,就不如这五千人了。

  「此辈罪根深重及增上慢,未得谓得,未证谓证,有如此失,是以不住。世尊默然,而不制止。」这些人由于罪根深重及增上慢,所以世尊未加制止,而任由他们离开了灵鹫山的法华盛会。

  根的梵文是indriya,有能生及增上之义,亦为根性的利钝、善恶之义,也有以上中下来论人的根机,决定修学的法门。

  三十七道品法之中的五根(信、精进、念、定、慧)是指增上善根。此处的「罪根深重」,是指过去世所造的种种重大罪业,可能是曾经毁谤大乘,对大乘佛法做过不利的宣传,或是犯过其他的如五逆重罪,因此他们的心被这些罪根所障,并有增上慢,尚没有得到佛的果位,就认自己跟佛所得的解脱功德相同;还没有证到佛那样高的层次、那样深的涅盘境界,就认为自己已证、已究竟解脱道、已得到甚深涅盘、已具有一切种智,所以不能住在究竟一乘的佛法里。

  慢有七种,称为七慢:慢、过慢、慢过慢、我慢、增上慢、卑慢、邪慢。

  有「增上慢」的人不是普通人,也有可能是大修行人。只是本身尚没有这么高明,而是自己把自己放大了。某些大修行人的确有所证悟,可是证悟的不够彻底,修行还不到家,还没解脱,就认为自己已经大彻大悟,得到解脱了,所以佛说他们「未得谓得,未证谓证」。「得」是果位,「证」是果德。

  凡是「增上慢」者,以及罪根深重的人,就不容易接受大乘佛法,他们连释迦牟尼佛所说的话都怀疑,那还算是已证解脱道的阿罗汉吗?可见这是他们的罪根深重,所以不容易听到唯有一佛乘的《法华经》了。






出处:《法鼓全集》 第七輯‧第十一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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