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附征事(原文译白六则)
放猪放儿(据《法苑珠林》)
晋朝的杜永平,梓潼涪江人,家中富足,有一个十岁的儿子,名叫天保,很疼爱他。太元三年,儿子突然死亡。没有多久,家中的母猪生下五头小猪,其中有一头,长得最肥,打算要杀牠作官礼赠送。有一位比丘,忽然来告诉杜说:「这头猪就是您的儿子啊!为什么才离开百多天,就把他忘了呢?」说完后就不见了,只闻到他遗留下香气,几天不散。杜就放了这头小猪,可怜牠而把牠养起来。
〔按〕佛说:有生命的动物,有的就是自己前世的父母六亲。儒门人士不知底细,认为怎么能忍心做这种想法。他不去反省一下,做这种想法,都于心不忍,怎么还能去杀害并且吞食呢!这些人也许就是自欺欺人的一句话,说:不要去多想。
卖猪卖子(据《冥报记》)
隋大业八年,宜州人皇甫迁,偷了母亲六十文钱,母亲没有找到钱,把全家人都打了一顿。第二年,迁死亡,投胎到他家中的猪腹中,长大后,卖到很远的社主[1]家里,得钱六百文。这天晚上,迁的妻子刚刚睡下,就梦见一条猪对她说:「我是你的丈夫,因为偷了母亲六十文钱,拖累合家挨打,死后就被罚作猪,没有想到又被你们卖出去,快赎我回来,要是迟一点的话,我就会被宰杀了!」妻子惊醒,还不敢相信,过了一段时间就睡着了,又重新梦见,所说情况更加紧迫。迁妻连忙起床,去敲婆婆的房间,原来婆婆也起床很久了,她也做了一个相同的梦。这个时候已经是半夜了,到社主家有三十里。迁母恐怕社主不肯赎,就拿出一千二百文钱,叫大儿子和迁的儿子一同去赎猪。社主因为社期马上就要到了,坚决拒绝,不肯答应。伯侄俩连夜央求当地有脸面的人说情,社主才把猪放回。回家路上,经过一片旷野,兄长对猪说:「现在知道了你是我的弟弟,你可以走在前面。」猪就走到前面去,和认识路一样,先走到家里。以后邻里都嘲笑迁家,子女们都感到很羞耻,就私下里议论说:「我们父亲是这个样子,我们还怎么做人啊!父亲从前和徐某关系最好,为什么不送到他家去,我们按时送食就可以了。」猪一听到他们的话,涕泪交流,摇着尾巴,自己走到徐家去了。到徐家要走四十里。大业十一年,猪就死在徐家。
注:[1]社主:祭社神[土地神]的主持人。
〔按〕一旦改头换面,一家人就互不相识了,所以六亲[1]最后还是空。
注:[1]六亲:一般指父子、兄弟、姑姊、甥舅、婚媾、姻娅。
补充:六亲眷属,毕竟是假。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限到时各自飞。个人业障个人了。谁也不能代替谁。世人局限于小我,总是为家族利益而奋斗。而家族成员只是一时因缘的巧合才组合在一起,死后就改头换面就互不相识了。所以六道众生都有无量劫来轮回的父母,我们怎么能杀害自己的父母并且吞食呢?戒杀放生,正是报父母之恩啊!不仅能报这一世亲人之恩,而且能报无量劫来轮回父母之恩。众生本为一体,没有彼此之分,因为我执和私欲,就有了彼此之分,造下杀盗淫等罪,在轮回中互相报偿,恩怨永无了结,堕落于痛苦的深渊中而不能自拔。我们要学习佛菩萨同体大悲的精神,把一切众生都看成自己的六亲眷属,在解脱众生的同时,也解脱了自己,最后走向涅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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