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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婆塞戒经》若先不能供养父母,恼其妻子,,而布施者,虽得财宝常耗不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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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3 10:20: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优婆塞戒经》若先不能供养父母,恼其妻子,,而布施者,虽得财宝常耗不集
优婆塞戒经卷第五
杂品之余

若人施已生于悔心。若劫他物持以布施。
是人未来虽得财物常秏不集。

若恼眷属得物以施。是人未来虽得大报身常病苦。

若先不能供养父母。恼其妻子奴婢困苦。而布施者是名恶人。是假名施不名义施。如是施者名无怜愍不知恩报。是人未来虽得财宝常失不集。不能出用。身多病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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