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news.ifeng.com/society/1/detail_2012_04/16/13909904_0.shtml
为过年能吃上野味儿肉馅饺子,辉县市山民袁某张网捕猎了46只麻雀。让他想不到的是,一贯逮啥吃啥的习俗,让他触犯了法律。日前,辉县市法院一审以非法狩猎罪判处被告人袁某罚金2000元。
辉县市黄水乡地处太行深山区,属于省级贫困乡。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是老百姓朴素的生存观念。临近2012年春节,家境并不富裕的袁某产生了吃麻雀肉馅饺子的念头,既可以节省生活开支,又有新鲜野味改善膳食。2011年12月21日,袁某在村庄附近围起粘网捕猎麻雀被人举报,回家的路上,被辉县市森林公安局民警抓获,当场查获麻雀46只。
法院认为,被告人袁某违反狩猎法规,擅自在禁猎区非法捕杀国家保护的有益陆生动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鉴于其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适用单处罚金不致再危害社会,可从轻处罚。
“都怪俺平时不学习、不懂法,嘴馋还想省钱,哪知道现在捕麻雀是犯法的事儿?”被告人袁某懊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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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8月1日,国家林业局发布了《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麻雀被收录到保护范围之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麻雀成为我国一般陆生保护动物。2003年3月2日,河南省林业厅发布《关于确定禁猎区域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确定辉县市等26个县(市)为禁猎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