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璃光傳統醫學論壇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67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学密的人必须守持戒律和誓言(二)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7-5-10 09:51: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学密的人必须守持戒律和誓言(二)
[洛桑陀美仁波切]
学密的人必须守持戒律和誓言(二)
  学密的弟子是宝器,密法就象狮子奶,一般的器皿是不配的,必须配上宝器,金碗中才能盛狮子奶,各种弟子中宝器是最好的弟子,戒律、智慧和对上师信仰不二,弟子对上师的传承、人品、学问等各方面也应了解。首先看传承有没有问题,是不是很纯正?在西藏,人们很讲究这个,如果有上师要灌顶,那就要寻根究底地考察,这个上师的法流是不是清净?这个上师和他的上师之间守持戒律严不严?有没有什么问题?考察清楚了再去拜,不然的话是不会去拜的。这样做是符合密乘戒律里的规定的。现在汉地灌顶的上师比羊粪蛋还多,不能信,不可靠。如果戒律守持不好,不但自己要负责任,上师也要背负责任,就象一对牛犁地时,有一个“档搁”,一块木头架,把两头牛的脖子拴在一起,如果其中一头牛掉下悬崖,另一头牛也会被拖下去。就是说如果弟子堕地狱,上师也会堕地狱,上师的责任是不该向这样的弟子传法。
  “誓”是誓言,“戒”是禁戒,是禁止的事情。誓和戒有时侯一样,发誓守持禁戒,“誓言”就是受戒吋发的誓愿。特别是在灌顶受密时,上师把金刚杵放在弟子的头上,让弟子发誓,今后犯了戒怎么办?如果犯了就下地狱,粉身碎骨,永世不复。还有受戒时喝的水叫“地狱水”,你在喝前要再三考虑,然后再喝,所以学密的人,如果做不到,就不要受这个灌顶,受了这个灌顶就必须做到。守戒可以成佛,不守戒就会堕入地狱。这些誓言在灌顶当中都有,也叫做“训诫”。训诫就是教言,是行为各方面规定的准则和要求。
  在修密法中,皈依上师求法是入道之门,弟子的成就完全取决于上师。在密乘中,离师无法,离法无成。相应自已的上师是最关键、最根本的问题。亲近上师、善知识,你的根器和成就有了根,枝叶花果自然茂盛。不亲近金刚上师,就像盲人骑瞎马一样,不会有任何成就。我们拜师求法,一定要慎重选择上师,选择后就不能背叛上师。别人说自己父母之过,我们听了就立刻避开。别人说上师的过失,弟子也要赶快避开,无需跟他争论。皈依上师之后,至诚地依止上师的教诲才会成就,你眼中没有这个上师,对上师失去信心,上师再好,诸佛菩萨再来,你也得不到成就,空中楼阁不得佛果。一分诚敬得一分利益,十分诚敬得十分利益,弟子对上师要一心一意地依止,心地清净,这样才会生智慧。决不要受外界的干扰,遇到点小风浪,心就动摇,就生烦恼,烦恼会失掉智慧,不但修行没有成就,也把自己的慧命断掉了。不管上师有没有过失,或者成就高不高,对弟子来讲都不重要,关键的是你的信心与清净心。你把上师看成佛,就能得到佛一样的加持,看成菩萨,就能得到菩萨一样的加持,你把上师看成凡夫,你就得不到任何加持。对上师有足够的信心,就能得到足够的加持。
  密宗里无上瑜伽有十四条根本戒,无上瑜伽灌顶后一定要护持密乘戒,否则,破戒后再不忏悔,必堕金刚地狱。无上即三宝,特指密宗的见解和行为。密宗的见解:指中观论,一切法空性,原本清净等观点。密宗的行为:指显宗无有的方便。我们未受灌顶,没有受戒前,应当观察决定是否入密,如果已受戒后再认为密宗的见行有错误,心中一起此念即犯戒。受戒后,如果我们不通达密宗的见解,就应该祈祷上师本尊。
  十四条戒的第一条,也是最严重的一条,就是对金刚上师不能生嗔心,不能诽谤金刚上师。你犯了这条根本戒,其余十三条戒守得再好也无济于事。在密乘里有六种上师,在这里主要指重要的三根本上师,一是给自己灌过任何密乘顶的上师;二是给自己传密法的上师;三是赐佛法最高层的上师,在密乘里这叫三大恩师。
  在密宗里,再三要求在没有依止上师之前应该观察上师,然后再依止。若依止后就不能再观察了,不论上师有无功德都不能诽谤,不能嗔心。如果犯此戒而失去金刚上师,想忏悔都无法挽回。再则,对上师不能以凡夫心去看待,因为上师是十方诸佛的总体,他代表慈悲喜舍,他是来度化娑婆世界的众生的,在他的心里众生一律平等,没有高低、好坏之分,都是可怜的众生。
  皈依以后一定要护持、保护、利益上师的弘法利生,对上师负责任。弟子代表上师的身口意,代表上师的形象。不能用世俗间的贪恋来执着上师,要用清净心来恭敬上师。如果用不清净的心来亲近上师,不但没有丝毫功德,还要下金刚地狱。只有这样,师徒的关系才能真正地建立起来。
  所以,我们要充分认识到持戒的重要性。由于我们无始以来的习气,完全不犯戒是不可能的,犯了戒后一定要及时忏悔,如不及时忏悔,后果是不堪想像的,是绝对逃不了的,可不慎哉!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访问|Archiver|琉璃光傳統醫學論壇 ( 京ICP备10003003号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GMT+8, 2024-11-23 19:17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