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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明州白衣智证 于 2017-4-3 13:16 编辑
正式探讨前,我们先看一个案例:
比如,净萍师兄,广瑞师兄和我,三人一起去拜访大和尚。期间,净萍师兄供养师父一盒茶叶,广瑞师兄供养师父一袋水果,我供养师父一袋点心。结束会面后,净萍师兄和广瑞师兄先回去。我出来的时候,师父顺手拿起那盒茶叶送给我。这个情况下,我能不能拿这个茶叶?拿了这个茶叶,我犯不犯侵损常住物的过失?
我们在家居士,对于出家人东西,怎么处理,大致有三种情况。
一是,可以直接拿。
二是,可以拿,但需要做补贴常住的处理。
三是,宁舍生命,坚决不用。
五戒之中,盗戒最繁琐。三宝物中,僧物最复杂。我们探讨的,也是就我们可能常遇到的情况,做个初步的了解。
另外,有一个重点,就是出家人有没有自己单独拥有的东西。这个很关键。说法很多。我们现在一般是认为出家法师有自己的东西,所有权归他个人。个人的东西,有时候就要和僧物区别看待。
僧有四种,但分类和佛物法物不一样,不是按“佛物、系属物、供养物、献供物”来划分。
四种僧物,分别是:
1.常住常住物,也叫“四方僧物”,就是属于常住的常住物。
2.十方常住物,是属于十方的常住物。
3.现前现前物,也叫“当分现前物”,是属于现前大众的现前物。
4.十方现前物,是属于十方大众的现前物。
我再用粗浅的言语解释下几个名词,便于理解。
1.【常住】,就是僧团,一个寺院道场的出家人团体。以六和敬为合约,长期一起共住在一起的团体。通常就是指一个寺院的出家人团体。
2.【常住物】,就是为某个僧团集体所有的各种物品。
3.【十方常住】,这就是指所有的出家人,不仅仅是某个寺院的僧团,也不仅仅是中国、地球乃至娑婆世界的出家僧团,而是十方一切世界的出家人所构成的团体。
4.【现前物】,就是要马上分配给眼前这些人的东西。
回过头再看这四种僧物。
【常住常住物】,简单来说,就是属于某个寺院僧团的,它的分配使用是由常住人来分。比如石室禅院的东西,就由石室禅院的常住来分,只有石室禅院的僧人才能用,不能直接送给其他寺院。
【十方常住物】,简单来说,十方僧众在打板之后进来,都可以分,都可以用。注意,这个是需要僧团作仪式后才开始的。
【现前现前物】,就是这个东西是分给眼前的僧众的。
【十方现前物】,打板之后进来的的十方僧众,都可以分的。
我们先有一个大概的概念,下面再详细逐条说说。
一、常住常住物
1.内容包括:寺院的各种建筑和田地,寺院的各种设备,为寺院服务的各种畜生(牛马驼驴),帮寺院做事的人(古代大富之家施舍给寺院用的奴仆),库房的米面粮油等。
2.已经有明确的归属,不可以分割。这个很重要。有些归属权模糊的,就有争议。
3.如果常住常住物要送给其他道场,就必须要僧团作羯磨,集合大众,公告宣布。复杂的东西,就需要另外再作羯磨法。。。但这个和我们在家人关系不大,就不展开讨论。
互动题
1.大雄宝殿,是不是属于常住常住物?为什么?
2.来寺院服务的法工,属不属于常住常住物中的“人”?为什么?
3.寺院收留的流浪狗流浪猫,属不属于常住常住物的“畜”?为什么?
4.寺院库房最近的菜有点多,吃不了,而旁边一个小寺院很贫穷,有来帮厨的义工就自发拿了一些送过去。这位师兄是一片善心,不是为自己拿,那她这个行为,犯不犯盗戒?
5.遇到出家人从寺院库房拿东西给我们,我们可以要吗?如果不能要,又一时不能推辞,那我们怎么处理如法?
6.有来寺院做义工的师兄,看到斋堂的筷子太久,碗也有破损,就在自己值班的时候,把碗筷都丢了,重新买了新的碗筷,想给大家一个惊喜。这个行为如法吗?
7.在寺院做义工,不小心打破了碗,我们需要按原价赔吗?如果是因为和师兄吵架而砸坏的碗,我们需要按原价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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