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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mayasvapna 于 2011-10-23 16:58 编辑
〈非時食戒十大益論〉◎藕益智旭大師
夫齋法是十方三世諸佛弟子通行大道,出生死之要律也。愚夫逐逐口服,甘為飲食之人,既胃此律檢豈其利益?金原如來立制本意、盡善盡美、何能闡述?略而舉之,大益有十:
一、斷生死緣。經云:「一切眾生皆因淫欲而正性命」。又云:「三界眾生皆依飲食而得存活」。所謂段食,觸食,思食、識食,由此觀之,淫欲故生死正因。飲食乃生死第一增上緣也。均為五欲所攝。特資此毒身、借之修道,不能全斷,然設得時食,尚作曠野食子肉想,何容恣意於非食耶?
二、表中道義:「午前進食表方便道,猶似有法可得;過中不食,表觸中道處,更無所需」。此之理觀,全托事境。當粗戒尚不自持,同俗人夜猶飲食、放縱之不及,即同外道。日食一麻一麥之太過。行不適中,妙理何由契會?
三、調身少病:脾主信,數數食,最能傷脾。故玄門以戒晚食為養生善述,豈名忍餓?
四、道業尊崇:趙州云:「二時粥飯。是雜用心處」。二時已雜,況三、四耶?儒云:「飲食之人,則人賤之」。今格守齋法,專精辦道,道業自隆。
五、堅固戒品:晚食助火助氣,增長淫心。今寂而清靜,戒體堅牢。
六、堪能修定:斷其雜食亂想,身心輕利,取定不難。
七、出生智慧:晚餐助昏沉,今清靜惺寂,不障觀慧,又於四種食,如法做厭離想,即能斷三界惑。
八、離鬼畜業:畜牲午後食,鬼夜食,不持齋法,鬼畜無異,牽入其類。持此齋法,速離二趣生緣。
九、不惱檀信:謂常乞食者,設過午更複持缽,則終日但見沙門往還,必令施主生惱。今午惟晏坐,修道,能令僧俗皆安。
十、不擾行人:今時叢林晚餐,廚人惟事飲爨,終身碌碌,不異傭工。齋法若明,則無此煩惱,共修道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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