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璃光 - 傳統醫學論壇

标题: 余戒轻或重,犯者勿覆藏,出罪还清净,不悔得安乐 [打印本页]

作者: 霖然    时间: 2009-12-18 21:31
标题: 余戒轻或重,犯者勿覆藏,出罪还清净,不悔得安乐
 除了不准忏悔的极重戒而外(不容许忏悔而留在僧团内),犯了其「余」的「戒」,或是「轻」的,「或」是「重」的,都应该如法忏悔。轻与重也有好多类,最轻的只要自己生惭愧心,自己责备一番就得了。有的要面对一比丘,陈说自己的错失,才算清净。严重的,要在二十位清净比丘前忏悔,才得出罪。但总之,是可以忏悔的,应该忏悔的。
   这里,有一要点,就是「犯」戒「者」,切「勿覆藏」自己的罪过。忏悔,意义是乞求容忍,再将自己所有的过失发露出来。如犯戒而又怕人知道,故意隐藏在心里,这是再也没法清净了。依佛法来说,谁没有过失?或轻或重,大家都是不免违犯的。只要能生惭愧心,肯忏悔,就好了。这正如儒家所说的:『过则勿惮改』。凡是犯戒而又覆藏的,过失是越来越重。一般人,起初每是小小的过失,犯而不忏悔,就会继续违犯下去;久了,就会恬不知耻的犯极重戒。举喻说:如瓮中藏有秽物,毒素,如把他倒出来暴露在日光下,很快就清净了。如盖得紧紧的,生怕秽气外泄,那不但不会清净,而且是越久越臭。所以佛制戒律,对于犯重罪而又覆藏的,给予加重的处分。同时,凡有惭愧心,慈悲心的比丘,见到同学,师长,弟子们犯罪,应好好的劝他忏悔。如不听,就公开的举发出来(但也要在适当的时候)。这才是助人为善,才能保持僧团的清净。在僧团中,切勿互相隐藏,而误以为是团结的美德。
   忏悔,佛制是有一定方法的。如依法忏悔了,就名为「出罪」,像服满了刑罪一样。出了罪,就「还」复戒体的「清净」,回复清净的僧格。凡是出罪得清净的,同道们再不得旧案重翻,讥讽,评击;假使这样做,那是犯戒的。关于忏悔而得清净,可有二种意义。凡是违犯僧团一般规章的,大抵是轻戒,只要直心发露,承认错误,就没有事了。如属于杀盗淫妄的流类,并非说忏悔了就没有罪业。要知道犯成严重罪行的,不但影响未来,招感后果;对于现生,也有影响力,能障碍为善的力量。如一落入黑社会中,就受到牵制,不容易自拔一样。发露忏悔,能消除罪业,对于今生的影响,真是昨死今生一样。从此 ,过去的罪恶,不再会障碍行善,不致障碍定慧的熏修,就可以证悟解脱。这如新生一样,所以称为清净,回复了清净的僧格。假使不知忏悔,那恶业的影响,心中如有了创伤一样。在深夜自思,良心发现时,总不免内心负疚,热恼追悔。热恼忧悔,只是增加内心的苦痛,成为修道为善的障碍。所以一经忏悔,大有『无事不可告人言』的心境,当然是心地坦白,「不」再为罪恶而忧「悔」,也就自然能心「得安乐」了。儒家说:『君子有过,则人皆见之』。又说:『君子坦荡荡』,这都是心无积罪,心安理得的气象;这才有勇于为善的力量。
   出家众的戒,极为深细,学者应研求广律,才知开遮持犯,还出还净的法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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