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璃光 - 傳統醫學論壇
标题:
依法以摄僧,和乐净为本,事和或理和,礼僧众中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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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霖然
时间:
2009-11-27 20:27
标题:
依法以摄僧,和乐净为本,事和或理和,礼僧众中尊
释迦佛成佛说法,就有好多人随佛出家,佛就把他们组织为僧伽──或简译为僧。僧是群众,是有组织有纪律的集团,所以古人义译为『和合众』。佛凭什么来集结僧众呢?不是凭自己的才能,所以佛说:『我不摄受众』。佛是「依法以摄」受他们,使之成为「僧」伽的。法,是人生的正道,究竟的涅盘;佛是以此法来感召大众,让大众为这人生大事而集合拢来。法也是律法制度,就是契合于人生正道的规制;佛是本着这自他共处的完善法则,制为规章法度来组织大众的。
依法而组合的僧众,以「和乐净」三者「为」根「本」的特色。一、和合,这又有「事和或理和」二种。事和又分为六,名为六和。1.见和同解:大众有一致的见解,这是思想的统一。2.戒和同遵:大众奉行同一的戒律,这是规制的共同。3.利和同均:大众过着同样的生活受用,这是经济的均衡。思想,规制,经济的和同,为佛教僧团的实质。能这样,那表现于身心的活动,彼此间一定是:4.身和共住;5.语和无诤;6.意和同悦了。此六和,是出家僧众所应该一致奉行的。还有理和,是佛弟子证到的真理──法或涅盘,内容是彼此完全一致,所以说:『心心相印』;『与诸佛一鼻孔出气』。这是圣者所特有的,而且是通于在家出家的。单是事和,是世俗僧;理和是胜义僧。不过,释迦佛在这五浊恶世,依法摄僧,成为住持佛教的中心力量,却是着重事和。二、安乐:僧众在这事和(或理和)的集团中,大众都能身心安乐,精进修行。三、清净:在和乐的集团中,互相勉励,互相警策;如有了罪恶,也能迅速的忏悔清净,僧团才能做到健全。佛制的僧伽,原来是这样完善的集团。
从自修到身心清净来说,僧伽是使我们得安乐得清净的殊胜因缘,是陶贤铸圣的大冶洪炉。从利他的宏扬佛法来说,僧伽是推动佛法的集体力量。僧伽为三宝之一,佛弟子应归依敬「礼僧」伽。宗教的大众集团,本不限于佛教,如印度的六师沙门团,都是有僧众的。但在各教的僧「众中」,奉行佛法的僧伽,最为「尊」胜,所以称赞为众中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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