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璃光 - 傳統醫學論壇

标题: 不要轻贱为断烦恼而修习禅定之人,否则,即得重罪十住毗婆沙论 [打印本页]

作者: 孔雀羽    时间: 2011-12-22 14:17
标题: 不要轻贱为断烦恼而修习禅定之人,否则,即得重罪十住毗婆沙论
不要轻贱为断烦恼而修习禅定之人,否则,即得重罪十住毗婆沙论
龙树菩萨造
姚秦三藏法师鸠摩罗什译


问曰。但是四法能失菩提心。更有余法。

答曰。

  
吝惜最要法  贪乐于小乘
  谤毁诸菩萨  轻贱坐禅者

吝惜要法者。师所知甚深难得之义。多所利者。贪着利养恐与己等故。秘惜不说。

贪乐小乘者。不得大乘滋味故。贪乐二乘。

谤诸菩萨者。无罪而言有罪名为谤。菩萨义先已说。此人无过而妄加其罪。若实有罪而论说者。此虽有罪比前为轻。何以故。经说。诸菩萨若实有罪。若无有罪。皆不应说。

轻贱坐禅者。若在家出家。为断诸烦恼故。勤行精进。为遮一切烦恼。集助佛道法。此人或不善论议。或无才辩。或无重威德。无智之人而轻贱之。则得重罪。





欢迎光临 琉璃光 - 傳統醫學論壇 (http://ysbhai.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